中共新版反間諜法將在今年7月1號實施,進一步擴張干預言論自由、人身自由等基本人權的力道。黑熊學院於6/29日(四)舉行系列講座,由黑熊學院共同創辦人何澄輝,以及NGO工作者李明哲主講。
李明哲談關押五年自身經驗
作為NGO工作者,李明哲強調,認識中國人權現況,對台灣抵抗中國非常重要。反間諜法,如同中共許多蔑視人權的律法一樣,是將掌權者早已經在進行的行動明文化。他認為,獨裁政府的思維大同小異,都非常懼怕民間自主自發的力量,對中共而言,一個「原子化」社會是最好控制的,人與人之間沒有任何連結、互信、互助,僅有單一個體,聽從黨的指示。
他舉例,立人鄉村圖書館,因為中國高速發展,許多因父母離鄉工作留守家裡的孩子,無人關懷而成立,然而中共不能容忍民間自發力量,隨即開始多方面盤查,最終導致館舍被迫關閉。
李明哲並以自身被關押五年的經歷說,中國法律明文規定,服刑者一天需服勞役8小時,每週有一天教育日和休息日,受刑人家屬一個月可會見一次。然而,超時工作、休息日強迫勞動、禁止探視,是李明哲與其他政治犯受刑人每天面對的情形。當他問及監獄管理方,為何能不依法行事,得到的回應是:「李明哲,你是被管理者,而我們是管理者,你是不能夠主張法律的。」他因此深切體會,在中國,法律是掌權者用於統治與鬥爭的工具,不是人民維護權利的依據。
不少人問到「中共法律有紅線?」「是否不觸犯就沒事?」李明哲揭示,從「原子化」、「法律是管理者的工具」的經驗,就能斷定中共政府沒有所謂紅線,只有中共有解釋法律的權利,隨時都可改變法律條文定義。他並說:一個社會自由開放、民主法治的台灣的存在,就是對中共最大的挑釁。
國際奔走、公開審判之必要
李明哲更盼台灣人能認識到,台灣的人權歷史中,蘊含著抵抗中國的內生力量。
在台灣受到威權統治時期,國民政府對政治犯的宣傳,慣用以「江洋大盜」稱之,就如同中共慣以道德犯罪宣傳政治犯,不敢說明政治犯究竟犯了什麼罪名,審判也從不公開。
美麗島事件改變台灣以往的黨國司法黑幕,透過多方在國際上奔走,引起美國國會關注,最終國民政府被迫原文刊載政治犯的審判過程。透過國際壓力,打破獨裁者的迫害劇本。
同樣地,李明哲的審判過程也因國際關注而全程公開,中共無法為他安上莫須有「嫖妓犯」、「吸毒犯」、「性侵犯」的道德罪名,使得李明哲能夠在刑期期滿後,回台持續推動人權工作。李明哲以台灣歷史與自身案例,強調國際救援的重要,要跟極權政府對抗,必須訴諸普世價值的盟友。
何澄輝指出,中共為擴張其國際野心,持續推動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黑熊學院提供
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
何澄輝指出,中共為擴張其國際野心,持續推動法律戰、輿論戰、心理戰,三戰環環相扣,輿論戰目的在於改變一般大眾的認知與理解,破壞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心理戰則針對特定工作人員,策反、招安、勸降。法律戰則是創造未來對台灣進行干涉行動的「法律基礎」,使中共看起來「師出有名」。
2005年的反分裂法,將台灣視為分裂主義份子,列為武統對象,中共對國際社會滲透之野心昭然若揭。2017年通過之情報工作法,明文列下「任何組織和公民都有義務當依法支持、協助和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凡中國人、中國公司、中國境內外國公司,甚至域外中國人與中共政府認定的中國人都要配合中共情蒐,具體案例如被美國FBI偵破的「獵狐行動」,以及「海外警察站」:透過被害人之家人、經濟犯罪、思想犯罪等手法,要脅域外中國人執行情報工作。
何謂間諜?中共官方有任意解釋權
反間諜法的擴充,更要求中國境內個人與組織需交出任何敏感、須保密的資料,甚至有主動通報之義務。中國政府可以輕易以反間諜法,要求軟體服務商交出個資,甚至要求前期監管,進行篩選、排查,嚴重侵犯各國主權,包含世界各地公民的人權,背後就有這樣「法律基礎」。
新版反間諜法從原先的40條,肥大近一倍71條,細看條文,最關鍵的「間諜行為」卻找不到明確定義,中共具有對「間諜」完全解釋權。舉凡拍照攝影、使用GPS地圖、於網路搜尋當地官方、企業資訊,甚至與當地人士閒聊、訪談或參加宗教活動等,都可能被中共羅織罪名,並在未經正當程序下進行拘留、逮補。
在台灣,反間諜法是否會發酵出寒蟬效應尚未能知,但在中過境內,早已有數起案例。中共官媒光明日報編輯董郁玉,在公開場合跟日本外交官吃飯,隨即遭到逮捕,以「與域外人士接觸、相互勾連」,判刑十年。
最後,李明哲說,中共對於人性是極盡蔑視的,中共認為,人第一可以收買,第二可以恐嚇。而自由是要付出代價的,自由是上一代人爭取下來的,今天台灣人要問自己一個問題,我們願不願意為了下一代付出代價來換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