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21号以来,已经沉寂了一段时间的「哈尼夫」再度在澳洲媒体上热络起来,原因就在于哈尼夫(Mohamed Haneef)作为一名印度籍的「外来户」,打赢了跟澳洲移民部之间的官司,赢回了自己回澳洲工作的权利。这个过程很曲折,也很有看点。
哈尼夫今年27岁。2007年7月2日,也就是英国格拉斯哥机场发生汽车爆炸恐怖袭击三天以后,在持单程机票准备从澳洲飞往印度时被澳洲警方逮捕。当时哈尼夫持外籍劳工签证在澳洲黄金海岸的一家医院工作。
逮捕他的理由是,制造英国恐怖攻击案的两个印度人是他表兄弟,他来澳洲前曾与他们住在一起,离开伦敦时把自己的手机SIM卡留给了他表兄弟,因此警方以「向恐怖份子提供物质支持」为由起诉了他。
但后来的情报显示,SIM卡并不是像澳洲警方一开始认为的那样是在恐怖攻击现场发现的,而是在几百英哩之外,哈尼夫的表兄弟家中发现的,仅以这样一个事实起诉他显然非常牵强,所以警方撤销了起诉。
正当人们以为哈尼夫这下子可以恢复自由身时,澳洲移民部却爆出一个大冷门,突然召开记者会,宣布以「品德有问题」为理由,取消了哈尼夫的工作签证。澳洲媒体为此大哗,但没有了签证,哈尼夫只能返回印度,同时委托律师向澳洲联邦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法院推翻移民部的决定。
2007年8月21日,澳洲联邦法院的一名法官裁定,移民部取消哈尼夫工作签证的决定是错误的,不能仅仅因为一个人与恐怖嫌疑人有亲戚关系就取消他的签证,但移民部不服此判决,要求全体联邦法院的法官重新审理。
2007年12月21日,联邦法院的全体法官一致决定维持原判,亦即推翻移民部的决定,恢复哈尼夫的工作签证。法官在判决书中说:只有同情恐怖犯罪人或犯罪组织、向他们提供支持、或参与了犯罪的人才能被认定是与恐怖犯罪有关联,澳洲移民部在处理哈尼夫案件时不恰当的运用了移民法案,因而应该恢复他的签证,允许他回澳洲工作。
按照澳洲法律,如果移民部不服此判决,还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不过,几个月前决定取消哈尼夫签证的移民部长在11月的政府换届选举中已经下台了,新上任的部长表示,他很可能不会再上诉。从理论上说,哈尼夫现在可以堂堂正正回澳洲工作了。
对澳洲人来说,哈尼夫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外籍劳工,但他的案子却在几个月中反复成为媒体热点,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是澳洲新的反恐怖法生效后,第一个根据这项法律被起诉的,当然分外引人关注。
新的反恐怖法出台时,曾经引起很大争议,争议焦点在于这个法案给予警察的权力是否过大,是否会因此侵犯基本人权。哈尼夫虽然只是一名外籍劳工,但法律一旦出台、定型,影响的却是所有的人。
哈尼夫成为媒体热点的另一原因在于澳洲公众的社会公义感。在澳洲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是「fair」(公平、公正)。女儿几年前刚从中国来澳洲时,我千方百计想让她学说英文,但她就是只说中文,有一天我因为一件事批评她,她突然脱口说出到澳洲后的第一句英文:「That's not fair!」(这不公平!)这件事现在想来,真是蛮有意思。
在整个哈尼夫案中,事件的一方只是一名外籍医生,另一方却是澳洲联邦警察和移民部,是「小医生」和「大政府」的关系;但媒体上出现的却几乎是「一边倒」的对哈尼夫是否受到公平待遇的关注,强大的舆论压力反倒让澳洲联邦警察和移民部狼狈不堪。
当然,「小医生」最后能打赢跟「大政府」之间的官司,还要归功于澳洲的「三权分立」体制,法院独立于政府之外,而且法院的裁决政府也必须服从。现在有的报导甚至在提澳洲政府是不是应该向哈尼夫道歉、甚至赔偿他的损失。
一名澳洲节目主持人曾说,在澳洲,不是政府在操纵媒体(government runs the media),而是媒体在操纵政府(media run the government)。从哈尼夫的事件来看,这句话还真有点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