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最具代表性的法治社会──美国,在美钞上印的是「In God we trust」。
上帝交给人们的从来不是法律而是道德,
数百年来支撑美国社会的支柱是对神的信仰。
道德与法律,一个看似枯燥、教条似的话题。其实道德与法律和每一个人关系巨大,尤其在面临抉择、犹豫于当为不为的时候,心中如果有一个清楚的道德坐标与法律象限,就可以清楚地做出决定。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可以分为四种组合。第一种是符合道德与法律的事;第二种是道德与法律都不容许的事;第三种是符合道德但法律不容许的事;第四种是符合法律但却是道德所不容许的事。前两种情况都很容易判断,第一种是当为的;第二种是不当为的。比较让人迷惑的是第三种与第四种组合。
☆符合道德但法律不容
我用星形标志来代表符合道德但法律不容的事,因为星形标志是常见的勋章象征。历史证明凡是符合道德但却是法律所不容的事,往往是使命降临、获得生命勋章的时候。
举例而言,甘地是一位律师,他熟知法律更深知违背法律的后果。但他为了使印度解脱殖民地的地位而发动「不合作主义」,以自身冲撞当时的法律被捕入狱的次数难以计数,最后印度完成独立建国。他的作为就是符合道德但却为法律所不容,但这样的作为让他赢得「印度圣雄」的不朽勋章。
非暴力抵抗思想的首创者是《湖滨散记》作者梭罗,160年前梭罗基于良知,反对美国的蓄奴制度以及发动侵略墨西哥的战争,他拒绝向美国政府缴税,亦即拒绝资助不义的蓄奴制度以及不义的战争。梭罗因此被捕下狱。虽然只有短短一夜的牢狱之灾,却成就了梭罗的永恒的历史地位。
当良心与统治者制订的法律产生冲突时,梭罗抛弃法律遵守良心的指示,而非昧着良心屈服于不义的法律。受到梭罗非暴力不合作思想(或者说是良知与道德)感召的历史人物很多,而且都为其所处的时代举起整个社会的道德高度,同时划下人类历史的里程碑。甘地、诗人托尔斯泰、马丁路德‧金恩博士,还有中国知名维权律师高智晟,都是这样的人物。在美丽岛事件之后拒绝交出施明德而被捕入狱的高俊明牧师,也是一位遵从良知道德而违抗法律的划时代人物。
其实在动荡的时代或暴政统治之下,高举道德、遵从良知的义人很多,他们的义行在在绽放着炫丽的光明!被钉上十字架的耶稣基督、罗马时期的基督徒、拒绝纳粹法令的义人、六四屠城时挺身而出的北京市民、敢于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中国维权律师……在面临当为或不当为的抉择时,如果遇到的是合于道德但却不容于法律的事,我们应该说「恭喜您!」因为平凡的多数人轮回几辈子都遇不上这样的勋章选择题。
△道德不容许但是不违法
三角标志代表警告。对于道德所不容许但却不违反法律的所有问题,我用三角标志来代表,因为它真的是一种警告。
法律只是一时一地的产物,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会有不同的法律。虽然一个社会的法律本来不应该背离该社会的道德,但在极权的社会,违背道德的法律不仅不是稀有物,还会被不义的政权强力执行。上个世纪最显然的例子就是纳粹德国以及日本军阀,在纳粹执政时期与战争期间,这些人舍弃了道德良知,屈从了当时的法律与长官的命令,对无辜的民众进行残绝的迫害。二战结束后,国际法庭对纳粹分子与日本军阀进行审判,虽然被告以「服从法律、执行上级命令」为无罪抗辩,但这些一时一地的法令并不能为这些违反良知道德者提供保护伞,或者让他们免于良知的讉责。
把无辜的犹太人送进毒气室或进行人体实验的纳粹医生,最终逃不过刑事审判,因为他们做的是违反良知道德的事,即使那是当时的法律所许可或者要求的。因此,凡是遇到道德所不容许的,却是法律所许可的事,内心不能不扬起警钟,在行为前一要在这样的事件上注记三角警告标志,同时审慎地斟酌当为或不当为!
过去纳粹医生的先例,正为今日在中国进行活摘人体器官的中国医生提供最好的警示!违背良知道德的行为,无法永远被一时的法律所遮掩。
放弃道德去讲究法律──流沙陷阱
从梭罗的例子我们可以清楚看到道德良知吸引跟随者的力量。这股力量不受时空限制,可以在不同的时代自由穿梭感动不同时代的人。至于法律,那只是维持社会运行的制度工具。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终究是昙花一现,无法在中国的历史上引领风骚。维系数千年中华文明的主要支柱,从来都是道德与礼教而非法律。现代最具代表性的法治社会──美国,在美钞上印的是「In God we trust」。上帝交给人们的从来不是法律而是道德,数百年来支撑美国社会的支柱是对神的信仰。
高举法律的人没有跟随者,因为法律无法感动人心。历史上的法家代表人物,例如:商鞅、韩非、李斯,最后都死于玩法弄法、作茧自缚。陷于洗钱风暴的扁家,二代人都是法律人,也都善用法律名词玩弄法律于指掌之间。但是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越是绝口不提道德,用尽心机去讲究法律,扁家成员就越往被告席靠拢。想要从扁家法律风暴中脱身的民进党,避开法律流沙的唯一办法是用道德而非法律来检验自己的从政人员。不要问「我违反了甚么法律?」要说「我符合了更高的道德要求!」如此,民进党才能从废墟中脱胎换骨,如凤凰般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