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元旦剛過,新年伊始,中國大陸因新法新制的施行,中外企業天翻地覆。其中〈勞動合同法〉讓各企業忙於應對,許多外資乾脆撤資走人,有專家認為台商洄游更待何時。
企業主大感緊張
〈勞動合同法〉是將1995年開始實施的〈勞動法〉中的「勞動合同」部分單獨分離出來所制定的特別法律,該法律將勞動者視為「社會弱勢群體」,大幅加強了勞動者的權益。該法律分為8章98條,其中讓企業感到緊張的主要有以下幾個部份:
一、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企業一旦錄用勞工(包含試用),從雇用之日(或實施日)起,最遲要在一個月內,勞、資雙方需簽訂書面勞動契約,逾期每月將支付二倍工資,若一年內仍不簽訂書面契約,定期的雇傭契約便轉為不定期勞動契約(等同終身)。只是,該法沒有說明,若勞方藉故拖延簽約時間,或藉不簽約坐等二倍工資補償,該如何處理?
二、凡企業的規章制度違法,員工可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到期並且不再續簽合同時,企業必須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這相當於資遣費或退休金。但也有分析指出這是「變相罷工條款」,員工可找公司制度的漏洞,解除合同,讓公司補償。
過去台商在大陸聘雇勞工,一般都採一年一聘方式的短期合同,沒有資遣費問題,現在資遣勞工將連帶負擔資遣費,每工作滿一年發給一個月工資、滿半年發給半個月工資。另外,即使是外派職務也要遵守同工同酬原則,但是人力派遣公司違約,雇主必須共同賠償損失。因此,造成企業辭退員工的成本將大大增加,不適任員工重新端上了「鐵飯碗」,企業的活力將被削弱。
三、資方的指揮權,降成雙方平等協商議定,勞方藉此轉為相對強勢,甚至可主導企業的工作時間、休假安排、保險福利等;字義更延伸的話,連企業利潤的分配也可以順理成章的插一腳。
四、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主不得與員工任意約定服務期,若須約定,先決條件是,企業必須提供員工專業技術培訓,否則,即使勞資雙方已「有約在身」,但員工仍可任意出走,毋須擔負任何賠償。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中國業務顧問曾文雄說:「這簡直是鼓勵優秀員工流動條款。」也有分析認為,這條法令最大的風險,就是企業積極培養的人才反而隨時可以「帶槍投靠」他人。
五、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連續工作滿十年,就可以與用人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表示,這條規定事實上是「終身合同」,這將降低企業用人的靈活性。
六、人力派遣公司的註冊金門檻,也由原先的人民幣三萬元,拉高為人民幣五十萬元(約合新台幣二百二十萬元),人力派遣將面臨較大難度。
此法實施後,可預估「成本的增加」,如:兩倍工資、資遣費、派遣勞工的保證金轉嫁給企業等項,據估算,每名員工的勞動成本將增加五成以上。
外資紛紛撤離中國
新的勞動法將不可避免地引發中國勞動成本上升。主要依靠低成本生存的企業乾脆結束在中國的事業,撤出中國市場。珠江三角洲已有百家台商吹起熄燈號,超過百家韓國企業在沒有經過正規清算程序的情況,去年已先行撤出了中國。而連中國的大企業華為科技、外商沃爾瑪(Wal-Mart)都不得不起而應變。
在距離新法實施不到三個月前,中國知名電信企業深圳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傳出「集體辭職」風波,華為科技要求高達七千名年資八年以上的老員工自動離職,再重新簽署一到三年的勞動契約,為此,華為得付出相當於公司半年獲利的人民幣十億元(約合新台幣四十四億元)代價,只為先行買斷年資,從而使工齡「歸零」,以因應此法。
隨後,一些外資企業也選擇裁員的策略,其中,沃爾瑪、LG、家樂福等跨國公司相繼傳出裁員的消息,而被裁掉的多是臨時工和具有較長工齡的員工。
名列《財星》雜誌五百大企業榜首的沃爾瑪百貨,趕在2007年11月底前,將位於中國的全球採購中心約兩百名員工裁撤,同時,沃爾瑪也宣布,未來的採購策略將有大的改變,原因是,沃爾瑪在中國設立全球採購中心,衡量的標準就是成本,而這個優勢已漸漸消失。
山東省青島附近的膠州,以縫紉、玩具、裝飾品等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中心的韓國企業,去年有103家公司在沒有經過正規清算程序的情況下撤出了中國。
去年11月,上海發生了中國職員軟禁即將離開中國的韓國企業幹部事件。因此在已經進軍到中國或準備進軍的韓國企業中,有些企業已改變計畫,打算進軍薪水低廉的北韓開城工業園區。
台商洄游 更待何時?
2008年,除了〈勞動合同法〉外,中國還將實施消除內外資企業之間稅率差的〈企業所得稅法〉和關於工業廢棄物處理的嚴格規定。
以往大陸給予外資及台資兩年免稅、三年稅率減半(即兩免三減半)的稅賦優惠,外資適用稅率為15%至24%,內資企業稅率達33%。明年實施的新稅法將內外資稅率統合,達到25%,而且外資匯往海外的盈餘將額外課徵10%的稅率。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指出,過去數十年間,大陸以低廉的勞動力、誘人的稅賦優惠,吸引全球廠商進駐,一夕之間,大陸成為全球最大的世界工廠。隨著大陸市場開放、勞動意識覺醒,可預見的是,勞動成本高漲的趨勢已成定局。
中華民國勞務士協會理事長張凱翔早在去年9月就發表了「勞動合同法將加速台商回流」的看法:「回想當年台商是著眼於中國的減稅優惠、勞動成本低廉等相對因素西進,二十年過去了,台灣的勞動成本並未大幅成長,舊制的不確定退休成本,亦已隨勞退新制的實施,使經營成本易於事前計算,且各縣市政府的招商優惠計畫,也猛力加碼,鮭魚回鄉經營,更待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