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初,台北一位29歲的幼兒美語教師林珊因(Peggy),看了一本《不帶錢去旅行》書籍後,到南部進行了一趟「不帶錢」的四天三夜之旅。她沿途拿著紅色牌子,上頭寫著「搭便車」,一路搭著好心陌生人的便車往南行;她還要求免費餐飲,吃飯時間一到,就跟店家老闆說自己正在挑戰不帶錢的旅行。而她也完全沒有遇到拒絕她的人。Peggy從嘉義一路玩到墾丁,事後並將整個過程po上網。 然而在旅程的第四天,突如其來的生理期,卻讓Peggy差點措手不及,只能硬著頭皮沿途跟便利商店、藥妝店要衛生棉。Peggy說,從嘉義到屏東沿途,每個聽到這項計畫的店家、路人,都給予讚賞或招待食物幫她加油打氣,讓一路的冒險充滿溫情和驚喜。 Peggy的旅遊心得一放上網路,數萬網友瘋狂點閱,愈來愈多人想要加入她的行列。她說下一步要逐步環島,把未完成的旅程串起來,並串起段段溫暖的人情。 然而,這一行為卻引起有「宅神」之稱的朱學恒不滿,2月底他在臉書上痛批,有經濟能力卻靠別人的接濟旅行,根本是要飯旅行,他直言:「打工旅行還要設法賺錢,這種旅行法跟黑道收保護費有甚麼差別?」引發約600名網友熱烈回應,有網友說:「根本是消費台灣人的慈悲心。」但也有網友認為又不是去偷拐搶騙,不需要大驚小怪,這值得鼓勵肯定。 您認同「不帶錢的旅行」嗎?願意也試看看嗎?抑或您認為這種行為實在不妥? 網友觀點
心心:
我覺得這個女生很有勇氣,畢竟不帶錢到處跟人借東西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來的事情,像我可能首先就過不了自己這一關──覺得太不好意思啦! 不過換個角度想也確實滿不應該的,如果自己真的經濟能力太差也就算了,但如果有能力,就應該自己出錢啦,畢竟別人對我們的好不是應該的,大家都是出來討生活的,要互相啊!
睡蓮:
這事的確有正面也有負面意義。照心心的說法,我突然想到,如果這位女生有經濟能力,但是想挑戰自我,有勇氣也想嘗試,那麼我想到一個辦法,這樣也不會是消費其他人的慈善之心。方法是:所有在旅途中要過東西,或是吃過東西,搭過便車的,都要留對方的資料,然後事後給予一些補償,看是送個禮或是要寄現金過去都行。
小鹿班比:
這和出家人的雲遊有點像,但是一個女生這樣亂搭便車,亂借宿實在太危險了,萬一碰到壞人怎麼辦?不贊成啦!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
雲遊四海:
「完全沒有遇到拒絕她的人」?看樣子這個挑戰不夠大呀!!這個不帶錢旅行讓我想到那些雲遊四方的僧侶們,只帶一個要飯碗(缽),遇到人打他、罵他、不理解他,這種才是真考驗啊。所以這位女老師應該再繼續挑戰自我看看,挑戰難度比較高一點的,會被拒絕的那種,這樣才厲害。
最愛天然的愛蜜麗:
我認為要從原先規劃「不帶錢旅行」的動機去思考,如果是為了挑戰自我、培養解決難題的能力、破除與陌生人接觸的抗拒或者其他自我學習的原因,我認為倒是一種正面的態度,這對於國外青少年是很常見的。我贊成睡蓮的說法,事後要對施予援手的人表示謝意。 如果只是為了製造話題、利用他人的同情心或者不正當的動機,那就是不對的行為。
淡影:
第一次可以算是冒險;規劃第二次那就有點食髓知味,已經起了貪念;若號召第三次,那就是無恥,沒啥好說的。
林宏明:
我個人覺得在道德水平之上(就是不是去偷拐搶騙),應該可以尊重不同的意見與做法。至於說這樣做是否像收保護費?或過度消費台灣人的慈悲心?我個人覺得「言重」了。我覺得這對一個年輕人來說,真是一件有挑戰性的事。談不上鼓勵大家都去做,但是她勇於實踐,而且堅持到底,這點令我很佩服。讚!
無名指:
欣賞她的勇氣!畢竟要跟不認識的人開口並不是那麼容易,但是我不鼓勵跟著起哄,這會引發不良的風氣,把它當成新鮮事,過了就好了。想想若以因果觀念來說,這一路欠下的人情債何時能還,雖說多數人是心甘情願地給予支持,但是無功還是不受祿啊。 如果真是因為遺失財物,無法返鄉,那麼鼓起勇氣、說明原因、留下聯絡方式,再向他人暫借盤纏,之後務必歸還,這才是佳話一段啊。所以個人認為此風不可長!
打雜龍:
以前開早餐店也遇過這種的,說甚麼學生論文要寫台灣的人情味,一直盧!為了其他客人只能說好,結果他就說早餐店老闆是好人。其實有苦難言,報警也不是,又給我點漢堡而不是果醬吐司!超可惡!
天藍色茉莉:
在不做壞事的前提下,要求別人幫忙其實也沒甚麼濫用愛心,其實有點言重,人跟人之間本來就會互相幫助。但是「旅行」就是自己想玩,既然想玩要享受就要多付出錢,或者勞力。 「不花錢」尋求別人資助,挑戰自己勇氣,嘗試過就好,如果變成習慣或者興趣,還是想想如果哪天真的一無所有,自己還有沒有勇氣去開口吧!
又搶不到頭香的粉絲:
說真的,挑戰自己一定要用這樣的方式嗎?我個人是不贊同的,尤其是一個有經濟能力的人。有經濟能力的人可以用其他方式來挑戰自己啊,一定要這樣一路要錢嗎?如果大家都這樣效仿,然後大張旗鼓地說因為我要挑戰自己啊,請問會帶來甚麼樣的後果呢?尤其現在資訊這麼發達,不懂事的小朋友看到這樣的挑戰自己的「典範」,會不會模仿呢?何況當事者還是一位老師!應該要教導小朋友對的觀念、對的方式吧。 咱們台灣人真的很熱心!這一點是國外訪客都讚賞不已的,但是,可以這樣被人濫用嗎?百思不解啊,明明挑戰自己有很多方式啊。為甚麼她不要學學一位來自澳洲的騎士安德魯,他騎單車環島,就是為了偏遠地區募款安置家園費用,抵達終點時總共募得3萬元。雖然金錢不多,但是卻是意義十足!這樣挑戰自己的方式不是更有意義嗎?而且如果小朋友知道自己的老師一路跟人家免費要東要西還理由充分地說是挑戰自己,會怎麼想呢?疑惑疑惑。總之,我是很不贊同這樣的行為!
晚風:
如果他本身有個企劃案是要做一種觀察性的記錄,那就有個意義存在。大家會撻伐的主因多半也是看到字面上寫的跟個人心裡面的價值觀有不一樣的看法。我個人是覺得,如果他每次都是在差不多的範圍不帶錢旅行,那就是掠奪他人的善意,不用我們的看法,當地人也懶得理他了吧。
薰衣草桔茶:
現今社會有許多人假有困難之名行拐騙之實,現在可以另類思考,在作人生不同之體驗。
Ann Lin:
如果只是試試看自己有多少能耐挑戰不可能的任務,那麼一次就夠了。但如果沾沾自喜,養成投機取巧的習慣就不可取,因為別人是無償地幫你,他要損失一些東西,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樣是不對的。
柏興:
人有時會需要別人的幫忙,可是把別人的幫忙當成一件好玩的事,我覺得這樣子不對!
威宇:
幫忙的真正意義是甚麼?我想那個老師沒搞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