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Google對於收購總部位於芝加哥、提供在地電子商務服務的團購網站Groupon公司,表現了出人意料的「志在必得」。Google不停抬高收購報價,從30億、53億拉高到60億美元,若收購成功,將是Google歷來規模最大的收購交易。然而Groupon竟然自命不凡,以「出價過低」為由回絕了Google。
為甚麼Google要鉅資收購Groupon?《華爾街日報》認為,Groupon為Google對抗Facebook加入了新武器,Groupon代表了商業的未來。
Groupon的營收獲利狂飆
Groupon開創了在地化電子商務模式,通過提供打折的商品和服務為商家推廣產品,也為消費者省錢,自身則從交易中獲得佣金收入,實現商家、消費者與團購平台多方共贏的好處。
Groupon自2008年11月成立以來,每年的成長率均超過100%,成為美國發展最快的公司。2010年的營收達7.134億美元,比2009年成長2241%,2011年第1季度營收更高達6.44億美元,接近2010年全年水準。
在用戶數量上,2009年6月只有20萬,今年3月底已有8,310萬。商家數從2009年第2季度的212家增至今年第1季度的56,781家。Groupon的經營範圍已經從2009年6月30日的北美5個市場,拓展至今年3月31日的北美175個市場和43個國家。今年第1季度,國際業務對Groupon的營收貢獻為53.8%,預計未來將進一步上升。
近期,Groupon開始從傳統行業的行銷向技術層面轉型,試圖建立自己的技術平台,並進軍更多的垂直市場。Groupon和全球最大網路旅遊公司Expedia將合作推出旅行交易網站,提供酒店住宿、機票、租車、乘船遊覽和假期活動的折扣;先前還和娛樂場地管理公司Live Nation創建了線上購票網站。
在技術層面上,Groupon也拓展到移動應用領域,於5月推出即時團購服務Groupon Now,整合了地理位置服務和團購,可以提供用戶所在地附近商店的限時優惠活動。這與以往每日一購的模式不同,可以讓人們隨時隨地團購,甚至改變消費習慣。
簡單概念 創造大商機
Groupon在30個月內創造2萬5千倍的獲利。《華爾街日報》、《富比世》雜誌等都認同,Groupon是有史以來在最短期間內達到10億美元營業額的企業,創下世界紀錄!
與亞馬遜、谷歌,或者微軟這些先驅網站相較,Groupon在本質上並不是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企業,而是能夠靈活運用網路科技的行銷革命。簡單來說,Groupon是個提供「天天半價」的網站,網站設計簡單明瞭,消費者只要點一下網頁上那個大大的「BUY」(買)就行了。
Groupon網站的玩法很簡單:市面上的產品在Groupon至少可以打5折,例如一份純黑巧克力蛋糕售價500元,Groupon與店家說好,只要一次銷售超過700份,就可以享受5折的特價。Groupon將這個優惠在每天一早以電子郵件傳給會員,並在網站上標明目標人數(例如:700份)、限時(例如:還剩7小時5分40秒),以及交易限制(例如:在5月底前消費完成),當然還會加上美美的照片和誘人的廣告詞。
這種看來簡單不過的手法,創造了多大生意呢?到今年1月為止,Groupon已經累積了5,000多萬名會員;在美國境內,每月到訪人數增至1,000萬人,是去年1月的5倍,單月營業額從2010年1月的1,100萬美元,成長到8,900萬美元,快速成長了8倍。
《華爾街日報》估計,Groupon 2010年的全球營收約在11億美元,而Groupon設定今年的營收目標是30至40億美元,成長了3至4倍。
團購網站 百家爭鳴
Groupon的模式引發了全球又一輪跟風潮,模仿者層出不窮,許多網路巨頭也開始推出類似服務。雅虎和微軟分別於2010年11月和2011年3月進入團購市場;谷歌在收購Groupon未果後,6月初推出了團購服務Google Offers,並與Wallet配套進軍移動支付市場。韓國最大線上交易公司Ticket Monsteru有意收購馬來西亞Integrated Methods;亞馬遜支持的Living Social近期收購法國團購網站Dealissime.com和專注於社交網路的營銷公司Socialmedia.com,挑戰Groupon的龍頭地位。
這樣暴發的公司會成為另一個亞馬遜、谷歌或臉書,還是淪為另一個網路泡沫教材?2月以來,Groupon的營收、客戶、海外業務同步出現成長減緩趨勢,去年才高薪聘請的營運長又掛冠而去,的確已讓外界產生一些質疑。但不論如何,其異軍突起的過程充滿了戲劇性,也確實具有商業革命的意義。
對整個網路行業而言,隨著Linkedin、Groupon的成功上市,以社交網路、電子商務、線上廣告和移動網路等為概念崛起的一代新貴,正創造著另一個網路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