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農委會禽流感疫情行政調查結果出爐,結論是「沒有隱匿疫情」,並認為過去有「高病原病毒」但沒有「高病原疫情」。紀錄片《不能戳的祕密》導演李惠仁到場聆聽調查結果後,對於結論相當不滿,數度與農委會針鋒相對。
與此同時,對岸也傳出消息,政協、人大兩會剛結束不久,中共高層隨即打算在國際知名維權人士艾未未交保期滿後,以會中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為由,再度將他抓捕,並有可能判以重刑。
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對嫌疑人或被告人執行監視居住後廿四小時內,除了無法通知之外,應把拘押的原因和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告知當事人家屬,但並不適用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動犯罪」的案件。此條文的「但書」惹來輿論批評,指變相讓「祕密拘押」合法化,專門用來對付異見人士。
兩岸對比1 異議人士抗議後果大不同
民間抗議人士,只隔個海峽,處境卻天差地遠!李惠仁花了六年拍片揭發政府隱匿禽流感疫情,並在記者會上直接和官員針鋒相對,其後在輿論壓力下,農委會主委陳保基終於在3月21日至立法院出席經濟委員會備詢時,首次坦承2009年台南新市禽流感案的條件皆符合高病原性案例,防檢局卻毫無後續行動,確實有隱匿的情況。反觀對岸,從事藝術創作的艾未未,只因對中國毒奶粉事件背後的政治腐敗、汶川大地震中因政府興建學校偷工減料而倒塌導致大量學生死亡事故等進行調查,以及聲援被迫害的維權人士等,即遭受牢獄之災,連交保期限都未滿,就傳出將再入獄的消息。
此外,2002年廣東爆發SARS疫情,中共從上到下隱瞞疫情,2003年醫師蔣彥永揭露了中國衛生部謊報SARS疫情,循正規途徑上報政府、媒體均未果的情況下,轉而向美國《時代》雜誌踢爆疫情真相,從而引發輿論之重視,中國政府這才公開了SARS防治工作的情況。
雖然同樣是揭露政府隱匿疫情,但對岸的蔣彥永醫師無異踩到中共痛處,當局隨即於2004年將其夫婦軟禁,同年被釋放後,繼續再將他軟禁在家。2005年中共雖然「解除」其軟禁,「重獲自由」的蔣彥永仍然不准接受媒體採訪,連夫婦倆想去美國探望女兒也被禁止出境。
其實,因為蔣彥永享譽國際,中共已經算手下留情,並沒有「按例」將其處以「擾亂社會秩序」、「洩露國家機密」或「顛覆國家政權」等罪名。但沒有奧援的個人,處境就很慘了。曾任香港《文匯報》東北辦事處主任的姜維平,1999年時寫文章披露最近因「包圍美國領館」引發軒然大波、時任大連市長薄熙來的貪腐事蹟,2000年被國安局逮捕,2002年被以涉嫌「非法洩漏國家機密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八年。
前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袁紅冰提到,若李惠仁導演在中國大陸揭露政府隱匿疫情,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就會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以「洩漏國家機密罪」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待將其祕密拘捕,讓他「合法」地人間蒸發,完全不用告知家屬。
兩岸對比2 隱匿疫情究責機制大不同
不只異議人士遭受的對待不同,兩岸官員面對的待遇也大相逕庭。
前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董立文談到,台灣是民主政治,中國是共產黨一黨專政,在這兩種不同的政治體制裡,對官員的究責機制差異很大。
在台灣的究責機制分成三個層面:行政、政治、法律,也就是官員犯法,必須負起行政、政治、法律上的三種責任。
但中共的一黨專政下,官員失職,只需負起行政責任。董立文說:「中共官員失職,被換下台後,過兩天風頭過去後,又回去當官了。」
像是2008年轟動國際的三聚氰胺毒奶事件,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局長李長春引咎辭職,但過了一年事件降溫後,又復出政壇,擔任起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副組長,2010年還多了許多官銜,成為全國政協委員、港澳台僑委員會副主任。而毒奶受害民眾的法律求償卻遙遙無期。
兩岸對比3 媒體、公民力量大不同
李惠仁導演獨立調查禽流感疫情六年,拍了紀錄片《不能戳的祕密》。雖然一開始沒有主流媒體願意播放該片,但疫情爆發後,社會驚覺李惠仁的先知先覺與勇氣,媒體與民眾給予大力讚賞;對於官員涉嫌隱匿疫情,則是大加撻伐。
這股人民與媒體的力量,在中共一黨專制下是非常薄弱的。就媒體而言,中國也有很多有良知的媒體工作者,也有人不斷嘗試衝撞出更多的輿論空間,但都被嚴厲打壓,在體制內能激發出的改變有限。董立文說:「中國大陸在體制內也有很多有良知的人,包括媒體記者,但媒體記者過不了他們的編輯台;就算他們的總編也有專業良知,但還是過不了中共這關。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媒體總編被撤職。」
那麼中國民間的團體是否能扮演公民社會的力量?袁紅冰認為,中國因為是中共一黨專政,所以根本沒有所謂公民社會的存在,「公民社會以自由民主為前提,沒有自由民主哪來的公民社會?」
董立文解釋,中國大陸的民間團體都必須經過官方認可,甚至官方都進到民間團體監控。全國性的團體,中共尤其牢牢掌控:「中共對民間團體的控制力量是越抓越緊的,像是『維穩』經費已超過國防預算。這些『維穩』經費就是花在大陸內部的控制上,這些有組織的所謂公民團體,只要是脫離中共的控制,就會被中共視為不穩定因素。」
出生於上海的政治學者以及政治評論家、2002年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前中共胡耀邦智囊阮銘痛批:「公民社會本身就是一個政治概念,自由民主國家裡的社會團體才叫公民社會,這個中共是不容許存在的。中共容許的,就是只要你不批評政府才行,那不叫公民社會。」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表示,李惠仁代表的是台灣新生代記者的反省與再出發,他所從事的調查式報導,是每個世代的媒體人應有的使命。李惠仁的出現對台灣的新聞界起到標竿的作用。
兩相對比,如果對岸能出現相當於台灣李惠仁的人物,將是中國政治社會能否真正轉型的重要標竿與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