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一對夫婦為求合法生育二胎,蓋了公章30多個,前後歷時半年。Getty Images
第116期
在台灣,總統馬英九將「少子化」提升為國安層級問題,政府可說是千方百計鼓勵生育,除了提供生育補助、育兒津貼、公共托育中心以外,並擴大辦理保母托育費補助、國民年金生育給付等。反觀對岸,想養兒育女可就沒這麼「好康」。近日,大陸媒體報導一對夫婦為求合法生育二胎,為辦理生育證,準備資料50多頁、蓋了公章30多個,甚至召集鄰居開座談會徵求意見,前後歷時半年。
據大陸媒體報導,半年前,北京的王梅意外懷了第二胎。由於和先生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可以合法生育二胎。為辦理二胎生育證,王梅按規定準備了申請書、婚育證明、身分證、戶口本、獨生子女證、結婚證、第一胎出生證明等資料。辦理過程中,由於王梅戶籍地不在北京,她又多次返鄉開具社區、街道、區裡的三級證明,證明初婚、只生育過一個孩子。
期間,因王梅丈夫的獨生子女證丟失、公婆結婚證不合格,全家人又出動到相關單位或請求出具證明或補辦。最後王梅又按計生辦要求,組織10位鄰居開座談會,「認定王梅生二胎各項信息真實並經過7天的公示期,期間無人提出異議」。
所有手續齊備後,共計有A4紙50多頁,蓋公家章30多個。到王梅拿到生育證,整個申請過程歷時半年。
有大陸業內人士指,辦二胎生育證的關鍵證件是夫妻雙方的「獨生子女證」,實在沒有必要再麻煩社區、辦事處和區級政府等部門再次確認。要求提供公婆結婚證也與情理不通。更為滑稽的是,計畫生育部門還要在王梅所住的社區找至少10位居民,召開座談會,徵求他們的意見,以確認情況是否屬實。
有民眾詰問:「如果王梅夫婦在胎兒出生之前還沒有蓋完30個章,是不是不允許胎兒出生呢?蓋完30個章之後還須經過鄰居同意,如果鄰居不同意的話,是不是就不允許王梅夫婦生第二胎呢?」總而言之,此制度實在「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