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工商時報》報導「示範區延宕 外商打退堂鼓」,指稱「原本有家飲料業者計畫第三季(約8月)進駐(屏東農業生技園區),進口大陸或越南茶葉,生產茶飲料及茶包,這二天卻告訴屏科園區,計畫時程恐生變,因為示範區立法遲疑不決,立法時程無法明朗化,擔心完工面臨無原料可用窘境」
「官員說,生產茶飲料及茶包,利用台灣的茶葉毫無競爭力,若越南茶葉來源受限,且大陸830項農產品又受立院限制致進口困難,業者投資面臨缺料風險甚大,因此不敢貿然進駐從事茶葉的農業加值」(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7000034-260202)。
所以,外資所為何來?就是要利用自經區條例第四十二條進口中國茶,在台灣生產茶飲料及茶包,然後掛上「台灣製的標籤」。請問這樣的「農業加值」,台灣哪個農民獲利了?或許有人會說食品加工業獲利可以增加勞工工作機會呀?
那可未必,請注意一般食品及飲料製造業,雇主最高可雇用15%外勞,但如果是新增投資案可以加聘10%的外勞(15%+10%=25%),如果是台商回流可以加聘20%的外勞(15%+20%=35%),如果是自由貿易港區企業可雇用40%的外勞。
請問外勞比例一再增加,有源源不絕的外勞,食品工廠工人的薪資水準如何可能增加?請問,這樣的農業加值到底是加值到誰的口袋?這種外資打退堂鼓,其實是好事。
(本文僅代表作者之意見與立場)
(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自「賴中強facebook」,2014年7月7日,作者為「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及「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