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不認識的電話,但是我還是接起來,但是號碼看起來很詭異,大概就是77開頭的號碼。
「您好。我是某公司的投資專員,請問您有意願投資我們公司的股票嗎?目前營運狀況非常良好,即將上市。」,電話那頭傳來的是甜蜜的聲音。
我當然知道這是現在流行的詐騙類型,也就是假投資真詐財。但是距離下個會議還有半小時,夠我跟她「聊天」了。
「你為什麼要做這行?」我問。
「啊?先生,您的意思是?」她非常訝異。
「就是說,這是詐欺的行為,可能會觸犯刑法339條的詐欺罪,萬一要是有人告發你,或是有人提起告訴,你可能會面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責,另外還要負擔民事損害賠償,你到底在想什麼?」我開始連珠砲式的問她這些問題。
她一時語塞,但很快恢復正常,「我們這個是正派經營的公司,可以給你財務報表看,不會有詐欺的問題的。」
「唉,怎麼不會?你們公司真實的淨值是多少?EPS有多少?你又要賣我多少?上市?是上菜市場還是證券市場?上櫃?是上櫃買中心還是上冰櫃?財務報表?我問你,什麼是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如果你都不知道,這不是詐騙,什麼是詐騙?」
她這次不是一時語塞,而是沒有說話。
我看她沒說話,就自顧自的繼續說,「這件事情早晚會曝光。詐騙,就是拿你未來的前途來換取現在的一點酬勞。你從事這樣的行為多久了?」
「剛到幾天。」她說。
「離職吧!就算你只能賺二萬二,都比現在賺二十萬心安理得。況且這些你騙到的錢,以後你都要還。幕後的老闆賺大錢,你這種下游的人擔責任,而你欺騙的人卻都是老人家、窮人。大部分真正的有錢人,不會相信你這一套!」,我同情的說,「趁你還沒有詐騙到任何人之前,離職比較實在。」
「你幹嘛跟我講這麼多!」她似乎壓力開始釋放,聽起來聲音很軟弱。
「因為我是律師,你打錯電話了。」我很酷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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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經作者授權,轉載自「呂秋遠facebook」,2014年8月14日,作者為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