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賦人權幾乎是現代文明國家的基本原則。它主張人有自然的權力,非他人所能剝奪。
《自由之心》(12 Years a Slave)是第86屆奧斯卡最佳影片。它表述的是一段被剝奪了天賦人權的故事。Solomon Northup是自由人,因為到華盛頓去表演小提琴,晚上多喝了些酒,結果一覺醒來,自己已經被當成黑奴,名字被改換為Platt,並且被毒打、施虐。隨即他和許多黑人像牲口一樣被販賣到南方。
12年奴隸生涯遇各式主人
12年的奴隸生涯,Solomon苦不堪言。第一位主人是Ford,他算是善待Solomon。因為Solomon不是一般的黑奴,他會拉小提琴,而且幫主人解決了許多問題。但是工頭Tibeats卻妒忌起Solomon,要讓他好看。結果Tibeats想用私刑吊死Solomon。這一幕非常驚心動魄,他被殘忍地吊起來,其他黑奴卻當成沒看見,人人自保,無人相救。後來是主人Ford放他下來。
Ford的形象十分生動。他去買奴隸時,本來想買下一個媽媽。但是,那個媽媽求他也買下自己的兒女,不要拆散他們一家。Ford問人口販子願不願意賣便宜一點,結果人口販子說不能,他暗示那個女兒身材勻稱,可以賣去當妓女,價錢更好。結果Ford便軟弱了。他是一個有良心,但是不能堅持正義的白人雇主。
Solomon的第二個主人是Epps。他野蠻且凶狠,常以鞭刑打黑奴。Epps的妻子告訴他:「你這樣打他們,難道不怕有一天被他們反抗?」其實,導演拍出了Epps那殘暴背後的心虛。他借劇中人物的口說出:「沒有任何人能夠奴役別人而不內咎的。他們也知道自己不應該這樣,但是……」
Solomon後來遇見善心的白人Bass(布萊德‧彼特飾演),才被拯救出來。他與律師和警長離去時,其他黑奴的眼光,透露著羨慕、寂寞與不捨。回鄉後,妻子已經再嫁,人事全非。他與妻子相擁而泣。當時只是一夜之間,他從自由人變成黑奴。今天也是一夕之間,他回歸自由。
隱含宗教倫理議題
《自由之心》這部片子讓我回想許多,尤其是近日發生香港占中事件。我不由得產生了一個對比:一個自由之地忽然被剝奪了天賦的權利,這和一個自由人被綁架為奴,其實沒甚麼多大的差別。因為,自由不是被施捨的,它是天賦的權利。政府不能剝奪它,反而政府的組成是用來保障人權的。這是西方民主的主流精神。
這部片子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原著是Solomon Northup的自傳,描述自己做了12年黑奴的故事。當時是美國1840年代,距離1776年美國發表獨立宣言已經七十幾年了。可是距離美國廢除黑奴還有二十餘個年頭。
當時,美國的黑人在某些白人的眼中並不適用於獨立宣言。為甚麼?導演凸顯了一個宗教倫理的議題。當時的白人「主人」多半是新教徒。其中一個會召集所有黑奴作禮拜,念《聖經》給他們聽。可是,他們濫用《聖經》的論點,援引經文來支撐自己販賣人口的行為。他們把黑人奴隸當成他們的財產,於是他們蓄奴的惡習便被合理化。他們用《聖經》來向黑奴洗腦,而不是信守《聖經》中愛人如己的律令。他們一些人把黑人當成獸類,任意打罵。他們有些主人會黑夜摸進去強姦女黑奴,也有把女黑奴當性奴的,充滿了貪淫、惡念與妒忌。
這部片裡隱含了宗教議題的思考。為甚麼在一個虔誠的基督教徒身上,會允許自己把黑人當奴隸?為甚麼獨立宣言後七十幾年,美國黑人的人權還是無法被保障。為甚麼?美國當時是一國兩制,白人一個制度,黑人則處於另一個灰暗地帶。黑人為甚麼得遭受不平等的對待?
自由是天賦的權利
布萊德‧彼特飾演主張廢奴的Bass。他在片中說:「奴隸制度是邪惡的,根本不該降臨在任何人身上。」這算是對於奴隸制度作出的宣判書。本片導演在奧斯卡謝詞中表示,世界上仍有二千多萬的奴隸。他說,這部片子是關於壓迫者與被壓迫者的關係。人性尊嚴與對自由的渴望是世界上的「普世價值」。
我想,華人社會普遍不了解民主的真諦。簡單地把選舉當成民主。其實,民主是我們天賦的人權。當政府把人民當奴隸時,你還不算是個自由人。因此,最後容許我大篇幅引用美國獨立宣言的前言,作為本文的結尾: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創造了平等的個人,並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權利,人們才在他們之間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當權力,則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壞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賴以奠基的原則,得以組織權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進民眾的安全和幸福。的確,從慎重考慮,不應當由於輕微和短暫的原因而改變成立多年的政府。過去的一切經驗也都說明,任何苦難,只要尚能忍受,人類都寧願容忍,而無意廢除他們久已習慣了的政府來恢復自身的權益。但是,當政府一貫濫用職權、強取豪奪,一成不變地追逐這一目標,足以證明它旨在把人民置於絕對專制統治之下時,那麼,人民就有權利,也有義務推翻這個政府,並為他們未來的安全建立新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