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港共政府的政改方案以大比數被否決後,香港形勢陷入詭異的局面,中共的黨內鬥爭似乎正在越來越大的影響香港。其中最重要的,當然是未來的特首人選。
港共內鬥 梁振英特首之位岌岌可危
6月底北京舉行亞投行簽署儀式後的會議,隨後由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與會代表。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之一的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被安排在習近平一進來就可以與其握手的位子。於是「習握手」被視為下一屆取代梁振英特首地位的人選。這是因為1996年有「江握手」的董建華出任特首的案例在先。不但如此,還配以新華社對曾俊華的專訪,豈非讓他身價大為提高?
接著是梁振英上北京別苗頭。他見到了主管香港事務的人大委員長張德江,可是新華社沒有報導。為此他自己回來後5次自我吹噓張德江挺他。後來新華社為了「平衡」,也刊出對他的訪問。
7月21日,中國國務院根據特首梁振英的「提名和建議」,免去民政事務局長曾德成及公務員事務局長鄧國威的職務。而曾德成是立法會主席、民建聯創黨主席曾鈺成的胞弟,紅色世家出身。曾鈺成曾在上屆意圖與梁振英爭奪特首職務不成,顯見梁振英的報復心態,於是爆發土共內部的罵戰。中共喉舌《大公報》是曾德成的老窩,也出來為曾鳴不平。連土共首席元老、曾家以前的頂頭上司吳康民也出來,認為下屆特首,由林鄭月娥(現任政務司長)或曾俊華比較合適,打了梁振英耳光。
8月26日港澳辦副主任馮巍來香港密會香港民主黨包括主席劉慧卿在內的5位要員聽取意見,被認為是對中聯辦與梁振英的不信任,否則大可由他們到北京匯報就是,何況民主黨反映的就是北京對他們的「偏聽偏信」。
港共的內鬥,港澳辦與中聯辦的「各自為政」,顯然反映出港共與北京內部都存在一些問題。這對梁振英自然是一個警號,尤其618表決烏龍事件大大損害中共顏面,這筆賬不會不算,梁振英,甚至中聯辦恐怕都難逃罪責。
為此,中聯辦與梁振英必須拿出行動進行自救,來維護自己的權位。但是這個手段非常驚人,引發香港社會更大的紛爭,勢必加劇港共與北京內部的鬥爭。
形同篡改《基本法》 張曉明「特首超然論」各界譁然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9月12日出席《基本法》頒布25週年研討會時就香港政制表示,草擬《基本法》時的主導思想,是以特區政府作為核心的主要體制。他最主要的一句話是:「行政長官不僅僅是行政機關的組成成員,行政長官的權力也不僅僅限於領導特區政府,『雙首長』身分和『雙負責制』使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處於特別行政區權力運行的核心位置,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起著聯結樞紐作用。」
這些都是很重要的憲制問題,尤其是「行政長官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在中央政府之下、特別行政區三權之上」。這樣重要的規定,在《基本法》裡哪裡找到這些字眼?既然沒有這些字眼,張曉明的話就可以凌駕在《基本法》之上,或者他可以詮釋《基本法》?這不是赤裸裸的人治是甚麼?
今年紀念六四的晚會上,有香港學生火燒《基本法》,那些「愛國人士」紛紛出來譴責,《基本法》早被中共破壞是不爭的事實,香港大小事件北京與中聯辦都插手,但是那還是在具體的事件上;如今張曉明卻是在根本的制度上篡改《基本法》,甚至是創新制定《基本法》。因為如此一來,《基本法》的面貌發生根本的變化,因為在香港特區政府與北京之間,出現了「最高行政長官」(特首)這個怪物。這種怪物,在中國的中央直轄市與中央政府之間是沒有的,難道香港的「特」就「特」在這裡?然而《基本法》怎麼沒有規定?中國的憲法裡也沒有這個規定?
這種篡改《基本法》的言論一出,泛民自然嘩然。尤其是法律界人士,大律師公會就發表聲明說:「行政長官行使他的權力而作出的行為,受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司法覆核制衡。總之,無論行政長官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中的角色被如何表述,在《基本法》下亦不能被理解為凌駕於法律之上。」
民主黨創黨主席,身兼大律師的李柱銘說,特首地位不受制約,難道殺人也沒有罪嗎?他還說,香港一直行使普通法,《基本法》同時有多項條文寫明如何制衡特首,包括第52條,若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特首解散立法會,重選後立法會仍然拒絕通過,特首必須辭職。
港大學生會社會科學學會更向張曉明發公開信,指張「妄想特首權力可騎劫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嘗試歪曲香港現況」,因此敦促張曉明收回言論。
進一步要深思的是,怎麼港澳辦副主任馮巍與民主黨接觸時沒有透露這個訊息,教育一下民主黨?是港澳辦與中聯辦合謀欺騙民主黨嗎?還是港澳辦也被中聯辦蒙在鼓裡?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跳出來以反動學術權威的姿態,指責反對意見不懂《基本法》;又反駁有人指特首是土皇帝不正確,如港督般獨攬行政、立法和軍事大權,才是土皇帝。這個學術權威蠢到不了解港督的後面,有民主英國國會的制約。
香港的建制派也有不同意見。當然,中國人的奴性,自然不乏出來吹捧的,甚至肉麻當有趣者,因為只有獲得中聯辦的青睞,未來才能平步青雲。例如港英年代的「四料議員」、舊電芯,現在擔任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譚惠珠連日在媒體出擊,還主動致電電台說張曉明的言論只欲破除《基本法》的誤區。嘩,盡善盡美、不得修改的《基本法》居然也有「誤區」,那不是往英明偉大的中共臉上抹黑嗎?這不是幫倒忙?
九七後特區政府首任律政司、中共地下黨員、現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梁愛詩說,除了中央,《基本法》可以制衡特首的權力和責任。她更曖昧的說,張曉明的言論與政改不獲得通過無關。這是不是此地無銀三十兩?
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則說張曉明的言論沒有新意,因為習近平曾經要求香港「三權合作」。的確習近平說過這些話,也引發許多批評,因為這是獨裁者的思維。但是公開讓特首凌駕在三權之上,可是張曉明的「新意」。葉劉有意競逐特首,所以發表這種「和稀泥」言論。
而自由黨的田北俊就面對現實說,這些言論將使建制派在選舉中受壓。的確,11月舉行的區議會選舉,選民怎麼可以把票投給要篡改《基本法》、支持梁振英的親共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