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經濟學之父亞當‧斯密(Adam Smith)開始,大家都知道經濟是個分工合作的體系,分工合作整體而言帶給人們龐大的利益,幾乎沒有人可自外於經濟體系的分工。國際貿易也是一種由學理證明對相關各國整體而言有利的重要的分工合作,所以兩岸經貿往來當然在經濟上也應該是種互利的分工合作,長期以來很多人士也因此主張兩岸在產業發展上要分工合作。但「貿易往來」或買賣上的分工合作和「產業發展」的合作其實並非同一件事,一般人抓住前一種合作的利益就主張要有後一種的合作,乃是對學理的誤解。最近紅色生產鏈對台灣的威脅浮現,總算有更多人覺悟到兩岸發展分工的謬誤和風險。
經濟學理上說的分工合作之利益,乃是靜態買賣或交易上的利益,也就是在雙方的能力和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相互買賣合作通常可以提高雙方的利益。但這分工合作會如何改變雙方的能力和其他條件,從而會如何改變雙方未來的利益,則經濟學理並未多做說明或證明。很多人可能是基於對學理了解的不足,或者是對中國有特別的感情或期待,因此即使在紅色生產鏈對我們的威脅和傷害已很清楚之後,仍有鼓吹兩岸的產業合作,甚至提出各種加入紅色生產鏈的主張。
短視的人看見合作
遠見的人看見競爭
紅色供應鏈並不是最近才忽然出現,它是過去二十多年逐步發展出來的。二十多年來台灣和其他國家的一些生產逐漸移到中國,而形成目前的紅色生產鏈。二十多年來台灣很多人以為兩岸產業有很多合作機會,處於合作狀態。但事實上,兩岸是處於短期台灣上游和中國下游產業相互合作,而長期中國未來上游產業和台灣上游產業競爭並加以取代的動態過程。人們若短視就只看到合作,而較有遠見就會看到競爭。
例如台灣的成衣到中國設廠,取代了台灣成衣出口,但回台採購布料,形成台灣布料產業與中國成衣產業之合作。但當中國成衣產業相對變大或中國採取某些貿易障礙或獎勵之後,台灣出口到中國的布料就和中國可能生產的布料形成競爭,台灣的布料廠可能會被迫逐漸搬去中國,但回台採購纖維。於是原本雙方成衣和布料的合作,變成布料和布料的競爭及布料和纖維的合作。然後纖維也要搬去,變成纖維和石化原料的合作。在整個生產鏈搬完之前,我們都可以看到某階段的合作,以及不斷向上發展的競爭替代。但很多人未注意到競爭替代這部分,直到去年才驚覺兩岸不是合作而是競爭。
我和台經院早在1994年就指出台灣產品大量被中國取代的事實(《製造業研究與升級指標之發布》,台經院,1994)。1988到1993年間,台灣對日本的出口被東亞開發中國家取代的金額約達當時台灣對日出口金額的46.15%,其中被中國取代的約占八成即36.83%。後續的研究也顯示這替代不只繼續增加,而且向較高級的產品發展(Pochih Chen, “The Substitution among the Exports of Taiwan,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 to the United States,” Asian Economic Papers, Vol.7, no.2, 2008, pp.1~31)。所以中國生產鏈對台灣出口的競爭和替代早就一直在發生。
1997年我向政府提出的戒急用忍政策研究報告(《建立與大陸投資警戒指標之可行性》,經濟部,1997)即指出:「隨著到大陸投資的增加以及大陸本身的發展,在大陸下游的產業對中上游產品的需求逐漸變成一股把中上游產業吸引到大陸去的力量……如果某類產業因而在國內變得太小則可能妨礙這個產業及其中上游產業的規模經濟,並降低我國的產業結構的完整性而降低我國吸引其他投資的能力。」
1999年經建會的研究也警告大陸出口結構和台灣趨於相似及中國進行進口替代的現象(邱秀錦,《大陸出口結構變化之研究—兼論大陸出口對台灣產品之競爭威脅》,行政院經建會,1999)。經濟部對台商的調查也早已顯示台商回台採購比例大幅下降,而當地採購比例上升的事實。所以紅色供應鏈的發展及兩岸產品的競爭早已存在,台灣生產鏈早已逐漸移成紅色生產鏈,並因而降低台灣的出口成長和出口品附加價值。而這些研究也早就指出兩岸即使靜態貿易往來可能有分工之利益,動態上對雙方能力或優勢的改變卻可能對我們不利。
高估台灣利益
低估中國能力
各國想擴大自己的生產鏈是天經地義的事,台灣以前也有第二次進口替代政策及策略性產業政策,目的就是要發展自己的零組件和中上游產業,特別是取代進口的日本產品。我們不能亂怪中國發展紅色供應鏈,只能檢討為何我們在已有種種研究指出之後,仍未能注意及時採取對策。
很多人會忽視中國逐漸取代我國產品之事實而繼續鼓吹和中國合作,除了親中國的意識形態外,更重要的可能是對中國利益的誇大和對中國人能力的低估。台灣人民長期被中國是偉大的國家之教育洗腦,所以會高估由中國可以得到的利益。我小時候一位校長說:「中國有四億五千萬人口,只要每個人給我一根火柴,我就發財了。」我幾十年後再想到說,為何每個中國人要給他一根火柴?若這麼容易發財,不是很多人都會去向中國人要火柴?經濟學指出,中國要是那麼好賺錢,很多人都會去,相互競爭之下也就不一定能賺了。
於是,主張兩岸積極合作的人又想出另一個理由,那就是──台灣最了解中國,別人包括中國人自己都無法和我們競爭。某位已過世之大企業家則說,中國人比較老實,我們去中國投資可以掌握分工久一點,若去東南亞很快就會被當地人學去。在這種自我陶醉的想法下,近二十年前很多人主張要兩岸分工,台灣生產資本密集、高價值、低汙染的產品,勞力密集、低價值、高汙染的產品則拿去中國生產。這種把別人當笨蛋的想法主導台灣的決策和輿論多年,別人不當笨蛋,台灣自己就成了笨蛋。
規規矩矩發展適合自己的產業,才是面對全球競爭和紅色生產鏈的正確策略,盲目想支配別人或以為加入別人不會被剝削支配,都是太天真的想法。Thinkstock
水平分工而非垂直分工
其實,即使不管兩岸間獨特的問題和謀略,想要在產業分工上主導或凌駕外國之上,本來就不是恰當的想法。早在尚沒有兩岸產業政策爭議的1984年,前中央銀行總裁梁國樹教授受邀在「太平洋經濟共同體研討會」演講,他即曾不改學者本色,不客氣地說:「開會通知中指出『太平洋地區經濟兼具互補性與相競性,適合進行垂直分工』,不過,依筆者看來,如果過分強調不同產業的垂直或縱斷分工……並不是初級產品或不熟練勞動密集的輕工業製品輸出國所能接受。長期看來,如同歐市國家,區域合作應促進同一產業間(intraindustrial)的水平或橫斷面分工。」(梁國樹,〈太平洋經濟共同體的構想與應有認識〉,一銀月刊,30卷1期,1985年1月,PP.10~14 , 也收錄於《梁國樹先生論文集─國際貿易篇》,台北台灣大學與中央銀行發行,2002年,PP.285~288)。
梁國樹教授這樣務實了解各國策略或公平看待各國的卓見,並未被其他人了解,因此1990年代台灣才會充斥著兩岸不對等分工的主張。然而如梁國樹教授所斷言,中國絕不甘於這種合作。兩岸上下游的合作早就發展成台灣上游產業不斷搬去中國,台商回台採購比率不斷下降的戲碼,但直到最近政府卻還在努力為兩岸上下游產業合作搭橋。最近大家開始擔心中國紅色生產鏈把上中下游整碗端走的現象,正確的對策除了提升自己的技術和抗議對方的不公平政策之外,梁國樹教授三十年前就提出水平分工而非垂直分工的卓見,更是政府和企業界該努力的具體方向。
打不過就加入他們
vs.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各國都可能想擴大自己的生產鏈,中國有強烈霸權思想,當然更不會只想負責生產鏈低階的部分。而中國也確有能力擴大其生產鏈,中國紅色供應鏈有甚大的自然利益,不只因為它經濟的規模大、有規模經濟而且可以容下更多供應鏈,也因為其內部經濟差異較大,而可使供應鏈中的不同段落都可以找到適合生產的地方(請參閱拙著,〈中國稱霸世界的利基和策略〉,《看》雜誌,65期)。中國另有個重大利基是政策的支持和不公平的競爭手段,這才是紅色供應鏈對我們最重要的不當傷害。它會使我們的一些出口受到不公平競爭,也會使一些產業被迫外移中國,現在還會吸走一些人才甚至盜走技術。因此,為避免紅色生產鏈不公平的傷害,我們應該集合台商的資訊,透過兩岸協商或WTO對各種可能傷害我國的不公平政策提出抗議。
面對紅色生產鏈的擴大,我們打不過的生產鏈當然也可以選擇加入,但不管紅色生產鏈或美日控制的生產鏈,沒有關鍵技術或角色的我國廠商都很難由其中得到高值的機會。這種事情我國已有很多經驗,不宜再當主要的策略,只能是不得已時候的選擇。「打不過就加入他們」是國內最近常聽到的說法。照這說法,去非洲玩而遇到獅子時,可以加入他們,但那是「加到牠們的肚子裡」。現在各種加入紅色生產鏈和一帶一路之類的主張,都要想想他們加入的是做為獅群的一部分,或者是加到獅子肚裡。比這句話更正確的策略,也許是古老的「三十六計走為上策」。
台灣是個民主的小國,很難在重大產業建立自己完整的生產鏈來和大國、或和採取強力政府干預的國家硬碰硬競爭。有企業家就說,凡是中國政策要大力扶植的,我們很可能要避開。我國已有的重大產業當然不能輕言放棄,因此除了抗議競爭對手的各種不公平手段之外,我們也要在研發和投資等方面讓這些大產業的發展得到合理的支援,並避免不合理的障礙。
新興產業的發展,則應著重我國已有相當利基而能與人硬碰硬競爭,或規模較小而較不會引來大國正面衝突的產業,不要看國際上流行甚麼我們就說要做甚麼。只要我們有夠多獨特或者領先世界的新興小產業,我們的經濟就能發展,而且小產業中也會有一些逐漸發展而成為世界級的大產業。
規規矩矩發展適合自己的產業,才是面對全球競爭和紅色生產鏈的正確策略,盲目想支配別人或以為加入別人不會被剝削支配,都是太天真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