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童子賢先生6月6日指出,台灣現在的窒息感與主管機關防弊心態濃厚而缺乏興利的態度有關,不論哪個政黨執政都出現類似情況。他說科技產業主流一直在變,矽谷身為全球新創重鎮的地位卻沒有變,那是因為矽谷的環境讓新創與創投資金能好好結合。台灣有十兆以上的閒置資金卻沒有用來投資股市和新創的現象,與法規、制度、市場氛圍都有關。
我比童先生有更久的感慨,因為這問題我已說了30年,寫了幾十篇文章和建議,但從政府甚至企業界得到的呼應卻有限。儲蓄資金不能順利用來支持國內投資特別是新創產業的投資,是台灣經濟幾十年來的根本問題,若不改正,台灣就會繼續輸給別人。
▲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台北市電腦公會理事長童子賢。周博晨攝影
台灣輸給三小龍的主因:
賺到的錢,沒有持續投資
最近很多人在談台灣輸給其他三小龍的問題。我們會輸的主要關鍵,就是我們有很多資金和資源沒有用來幫助自己進一步的發展。當年四小龍都因為出口的機會而賺到很多資金、技術及經驗等資源。個人或企業若把賺到的資金和資源用來投資,則可以有進一步的發展,但若資源閒置或亂花掉,就不易有進一步的成長。
國家的情況也是一樣,若沒有更多的投資,怎能有更高的生產和所得?但我國以往賺到的錢都有很多沒有用在國內投資以促進國內發展,我們累積的很多資金、技術和經營,甚至被拿到外國投資且回頭打擊國內的經濟。
過去幾十年韓國投資占GDP的比例都在30%左右或更多,而台灣卻只有20%或稍多一點,單看這數字就知道台灣很難不輸給韓國。簡化地說,若要增加一元的年產值需要多用五元的機器設備等資本財,則拿20%的GDP來投資可使生產能力或潛在GDP增加4%,而拿30%的GDP來投資則可增加6%。台灣投資率比韓國低那麼多,成長率比人家低是很難免的結果。一個人或一個國家若要成功,通常要多拿自己擁有的資源來投資自己,使自己在下個階段有更高的能力和競爭力,可惜台灣做比別人少。
台灣投資率較低並不是人民不儲蓄或錢不夠,我們的儲蓄率其實比多數國家高,我們的問題是人民的儲蓄有相當大的部分未被拿來投資台灣。而這就和童先生所說的法規制度等之防弊和落後有關。人民儲蓄的錢主要是存入金融機構或購置股票等金融資產,而透過這些金融管道把資金交給投資者進行投資。然而台灣自1980年代開始,金融體系就無法把儲蓄資金充分轉成國內投資。銀行收到的錢有甚高的比例無法再借出去讓人投資,銀行因而有太多超額準備或爛頭寸,社會有太多游資,而國家則有太高的出超並因而引來外國逼新台幣升值的壓力。
1986年我在梁國樹和陳昭南兩位老師的指示下,即曾向李前總統(當時是副總統)提出擴大投資以提升經濟發展並降低出超的建議。我也曾和幾位先進在(好像是)全國金融會議提議設立第三類股,讓新創科技產業不必等獲利即可用簡化的條件上市。但直到十多年後的2002年鄰國早有創業板之後,我們才有近似之興櫃股市制度。1990年代初期梁國樹老師和我也曾大力主張規範資金流向以提高國內投資。但這主張即使經李前總統下令,卻也未被認真執行。
▲新的知識產業之主要資產在於不能抵押或無形的人才和技術等智慧財產,難以據此向銀行取得足夠資源。Fotolia
傳統金融放款
不適合知識創新時代
傳統金融管道未能順利把儲蓄資金轉成國內投資的主要原因是,傳統的放款投資方式已不適合全新的時代。在1980年代之前,我國產業主要是靠低工資來取得國際競爭力,這類產業技術門檻不高,只要一家廠商在台灣生產可賺錢,其他廠商通常也能賺錢,因此幾家廠商成功之後常出現對同一產品有大量廠商投資的一窩蜂現象,而結果絕大部分廠商也都能賺錢。這種現象使銀行貸款給廠商的風險甚小。而當時利率近20%,即使有些借款廠商失敗倒閉,銀行也常能由利息收入得到補償,或由抵押的設備及持續漲價的土地降低損失,幾年連續賺錢才能上市的股市規定也未形成重大限制。
然而1980年代之後,台灣廠商已無法靠低工資取得國際競爭力,而要靠知識創新。但知識創新的成功率並不高而使風險甚大,金融機構對新產業也無法像有大量廠房投資的傳統產業那麼了解。新的知識產業之主要資產在於不能抵押或無形的人才和技術等智慧財產,現在的利率又跌到個位數甚至1%左右,所以銀行放款的風險變大很多,已很難用傳統的放款取息之方式來支持新投資。而新產業常需爭取時效,且即使已發展成功變大仍不見得能獲利或能繼續領先,所以依過去的股市規範也不易藉上市來取得發展所需的資金。
台灣龐大的資金因此不易成為發展新產業的資源和助力,反而成為爛頭寸、炒作泡沫經濟的游資,以及造成貨幣升值壓力的出超。因此三十年來我不知多少次撰文主張,我們需要有適合新創和知識型產業的金融產品和機制。
然而三十年前早有很多人都重視的創投基金,現在的作用甚至不如以前。2004年左右我曾在行政院顧問會中極力主張提高銀行可投資創投的限額,其金額只占銀行資產極小比例因而整體風險甚小,但財政部仍保守地拒絕。
三十年前交通銀行及中華開發這兩家工業銀行曾對新產業投資有相當助力。劉泰英先生雖然自己經營中華開發這工業銀行,但在1996年的金融革新小組中仍鑑於工業銀行對新產業發展的重要性,而和我及高清愿先生一起在財政部的反對下做成開放工業銀行新設的建議,後來民間也投資設了台灣工業銀行。
但1997東亞金融風暴之後,財政部又廢掉了這項開放,而近年交通銀行及中華開發已放棄工業銀行的業務,台灣工銀也轉型為商業銀行。數十年前王作榮先生就主張要設立提供長期資金支持投資的金融機構,但現在竟連以前有且有顯著貢獻的工業銀行都沒有了。
當今金融政策
過於保守,防弊而不興利
鑑於前述收受大量資金的銀行不易放款給新產業的現象,扁政府時期我即主張要有新的放款方式,亦即讓銀行可要求在未來企業成功而股權價值提高時,有將部分放款轉為股權之選擇權,以分得成功企業之部分利益,而彌補失敗企業所造成之損失。這種做法外國早有,扁政府時期黃維生先生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已做了初步嘗試。蔡政府上台之初金管會丁克華主委要推動的夾層金融也就是這種構想,但卻受保守者批評限制,後來的繼任者也就未再推動。現在的金融政策極少去注意讓金融業更能協助促進國內生產性投資的問題。
馬政府似乎未把提振國內生產性投資當成真正的施政目標,2008年花了800億元的消費券只為提升消費,甚至導向進口品而未像中國同時間的家電下鄉政策那樣幫助國內產業。馬政府的金融政策是以讓金融業打亞洲盃及結合中國為目的,包括大量讓國外廠商在台上市或發行TDR,以及讓人民大量購買人民幣,擴大金融機構投資及販售海外金融產品等等,都是在讓人民儲蓄的資金外流去幫助外國的投資發展,而不是用來協助國內生產性投資。
我也曾在很多地方(包括在民進黨十年政綱中)主張以政府參與投資替代租稅獎勵以發展新產業。蔡政府上台之前提出亞洲矽谷和國家投資基金等政策,乃是希望能引進矽谷協助新創投資各種機制和能力,並運用國內資金來發展新創產業。這是個讓國內資金用於國內新產業投資的正確的方向,但似仍受到觀念保守者之限制,而使政府只拿出極有限的資金,並使政策難以大力推動。
台灣企業規模偏小,拿得到大量資金的大企業又不見得有能力創新,因此政府和金融機構應該負責更多風險性投資的責任,才能和外國競爭。其實不管是政府或金融機構,將小部分資金投資於新創產業都不是風險很大的事。創新事業失敗率很高,因此對個人而言有甚大風險。但新創產業成功時的報酬率卻也極高,甚至有百倍以上的報酬,因此政府和金融機構因為能同時投資很多新創事業,依統計學的大數法則平均之後,風險其實不大而報酬卻不低。更何況全體金融機構資產總額高達七十多兆,就算拿七千億出來投資新產業也不過百分之一,而且這些風險也有不少方法可以來降低或由願承擔風險的人民分擔。政府和某些人士卻連拿幾百億來發展新產業都以風險太大來反對。
這種不講道理,不看真正數字和風險之大小,也不研究有甚麼降低風險的辦法,就一味反對各種支持新產業發展之政策的心態,就是童子賢先生所指責的防弊而不興利而使國家不能進步的心態。我希望童子賢先生及其他了解新創產業之重要性的人士,能用更大的力量和聲音向社會說明,也向政府施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