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中國對台灣出口的鳳梨等水果、石斑魚等水產,以及對極多食品採取禁止進口或其他刁難的政策,有些人諷刺式地說政府何不廢除馬政府和中國簽訂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Cross-Strait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這種主張或諷刺的原因不止一種,但都要先釐清廢除ECFA的利弊,才能再由相關的其他主張,歸納出這些人的本意及其主張是否恰當。我作為當年簽ECFA之前對ECFA的主要批評者,應該有責任把問題分析清楚,並講一下我的看法。
該不該主動廢除ECFA?
現在台灣說廢ECFA的人大概可包括三類。第一類是本來就反對ECFA,現在想藉中國採取不當政策的時機加以廢除;第二類是支持ECFA的人,想諷刺民進黨政府不敢或不願廢除ECFA,而用來反證ECFA是好東西;第三類是明知中國不對卻不敢批評,而用不會被接受的極端主張,一方面嘲笑政府不敢,另一方面又隱藏自己實際上對中國的懦弱。
先說我的看法,我認為我們現在不該主動廢除ECFA,而其理由大部分就是當年反對馬政府用他那種方式簽ECFA的理由。換言之,當年的批評和現在的不主動廢除之道理是一致的,而不是想法或立場改變。當年我對ECFA的批評及要求馬政府簽ECFA前該先做到的條件,請參見本專欄當年的多篇分析,以及台灣智庫2010年出版的《ECFA不能說的秘密?》一書。
當年不贊成ECFA的理由之一,是怕過度依賴中國市場之後被套、養、殺,得到的市場變成是對方用來威脅和傷害我們的工具。如今中國果然就是用切斷市場來威脅我們和我們的廠商,可見當年不贊成的理由是正確而有先見之明的。但市場依賴既然已經形成,現在卻也不必馬上主動放棄。中國禁止進口我們任何產品對我們是傷害,但馬上自己放棄市場也是傷害,而且是一下子很多產業都受到傷害。既然不少產業和廠商已經被套養,我們應該做好準備以逃避或降低被殺的傷害,而不是用「自己先殺了自己就不會被殺」這種歪理來主張我們主動廢除ECFA。
ECFA有「沉沒成本」
這個道理很簡單,即使本來被認為不利而反對的事,一旦已經做了,就是已經投入一些停做也收不回來的「沉沒成本」(Sunk Cost),所以把已做的廢掉可能更為不利。
對兒女的結婚對象有意見之父母,很少人會在兒女結婚之後不祝福他們而還要他們離婚。當年批評大巨蛋而要遠雄拆蛋還地的柯文哲先生,現在也改口支持遠雄說,大巨蛋拆不掉至少要蓋到可以用。所以他批評民進黨的兩岸政策時常諷刺說:「你怎麼不廢除ECFA?」或「把台商都叫回來,不然就是資匪。」並不是他不懂沉沒成本的道理,而是有其他原因。馬英九先生諷蔡英文總統「怎麼不廢掉ECFA」,也應該不是智商不足以了解沉沒成本的道理。馬英九先生的講法就像這個故事:李四要去甲地,認為該坐A火車,張三卻把李四拉上B車,開車後才發現B車不開往甲地。張三不只不認錯,還向李四嗆說:「你認為坐錯車,現在怎麼不跳下車?」任何人,包括原先就反對ECFA或某項建設的人,都要先計算在已付出相當成本之後再廢掉它是否划算,然後才提出意見。
ECFA有不良的政治外交成本
除了已經太依賴所造成的成本,現在主動廢掉ECFA也有不良的政治外交成本。當年不贊成ECFA的第二個原因是中國的承諾並不可靠。那時國民黨包括馬英九在內的高官們說,只要簽了ECFA中國就不會阻礙我們和其他國家簽《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簡稱FTA)。我主張說中國應該公開做這個承諾,但馬政府似乎根本不敢向中國提這個條件。結果ECFA簽了,中國在國際上封殺我們的力道和範圍更大,對我們的產品也明目張膽地歧視。這不是中國不守信就是那些人懦弱或親共並且欺騙人民。但我們作為民主國家,前屆政府簽的協議,後面的政府原則上仍應遵守,中國不信守規範的問題,我們可依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提出抗議和救濟,我們若主動廢除則會傷國家遵守承諾的信譽。
更何況中共雖然對我們有敵意,我們仍希望能和它和平相處,而主動廢除ECFA會給中共、中國人民,甚至其他國家一個錯誤的印象,以為是我們主動要挑起紛爭和對抗。那些諷刺政府不敢廢掉ECFA的人之中,有些也可能就是要製造民進黨甚至台灣政府是挑釁者的形象,和給中國翻臉的藉口。穩健的執政者和人民不可被這種惡意挑撥的言論誤導。
中國有許多不公平的政策
當年批評ECFA第三個理由是中國有許多不公平的政策,因此與中國進行自由貿易會受到不公平的傷害。所以當時我主張在簽ECFA之前,應要求中國去除不公平的政策,但馬政府也根本不敢向中國提出主張。如今全世界幾乎都在批評中國的不公平政策,而中國最近禁止或妨礙台灣產品出口到中國的措施,也多屬不公平貿易政策和行政障礙。這顯示當年對ECFA的批評也是正確而有先見之明的。現在主要國家已在聯合採取一些措施反制中國的不公平政策。
為世界好甚至為中國好,中國最好能逐漸放棄這些不公平的政策,而中國對我們產品這些不公平的要求或禁止進口,正提供各國明顯的事例和前車之鑑。我們應該更努力把台灣產品和台商受到的各種不公平待遇公諸於世,並且依國際規範向中國抗議或向WTO申訴,以形成更大的壓力,讓中國較可能走向自由公平的經濟體制。我們自己片面廢掉ECFA,反而可能降低我們在這議題的影響力,甚至被誣為自己不守信。
本文前面提到三類說廢除ECFA的人之中,本來就反對ECFA的第一類人,若了解上述說明,應可不再堅持立即廢除ECFA。第二類想藉政府不敢或不願廢除ECFA來證明ECFA是好東西的人,若願公正理解,現在應該明白當年批評ECFA的意見乃是有先見之明的正確意見。至於想用極端主張來掩飾其對中國懦弱之態度的第三類人,則可能仍會繼續用各種極端的說法,來對別人做扭曲的批評,以誤導人民,因為他們有可能不是不知道前述道理,而是故意要造成混亂和傷害。
台灣政策爭論為何常出現極端意見?
台灣許多政策爭論都常出現極端意見,本文想藉討論ECFA的機會討論極端意見的幾種可能性。其實極端意見並不一定都是錯的,但有些人提出不正確之極端意見的目的卻是為了掩飾他反對更好的意見之事實。這問題用圖1來說明比較簡單。假設橫軸X代表政策強度,Y軸代表國家利益,X的可能範圍在F和I之間。則XY兩者之間的關係若像圖1中的AB線,X愈大也就是政策強度愈大則國家利益愈高,那麼我們就該選最強的X值,也就是把政策定在I。反之若XY的關係像AC線,政策愈強愈不好,則政策要選力道最弱的F。這兩種情況極端政策都是正確的。
但若政策強度和國家利益之間的關係像圖1中的DE弧線,政策從較弱逐漸增強時可提高國家利益,但更強之後又會降低國家利益,如有名的拉弗曲線(Laffer Curve),我們就應該選能使國家利益最高的政策強度H而非極端值。這就是中庸之道。如果我們目前的政策強度在G,應該考慮增加強度而右移到H。
而若有人心中的目標和圖1中的國家利益Y不同,他喜歡X或政策強度愈小愈好,因此不希望由G右移到H,卻又不敢明講,那他可批評主張右移的人說,要右移乾脆或有膽就移到I這個極端值。因為I這極端政策顯然是比目前的G政策不好,這種主張就可能誤導一些不了解有DE弧線及H這最適政策的人,使他們誤以為政策愈強就愈不好,也就是以為政策右移都是不好的,如JE虛線,從而反對政策的加強或右移。這些主張極端值的人就可能阻止政策的右移。簡單地說,提這種極端主張的可能就是要以這個極端相當不好的事實來推銷另一個極端。如果X代表和中國對抗的強度,那麼有些親中的人就可能提一些「何不斷絕往來」甚至「打仗」這類強烈對抗的說法,來實質上推銷親中或對中屈服的政策。
在當今政治人物中,最常以極端說法來批評別人的大概是柯文哲先生。他抨擊民進黨操作抗中保台,嘲諷蔡英文總統說,乾脆直接停掉ECFA,將200萬台商撤回,徹底與共匪劃清界限(2022年12月13日);他拒絕回答某項批評時說,如果要回應每一個人的話,乾脆自殺算了(2022年11月23日);議員批評他宴請中國企業高層,他說乾脆說大陸通通不准來台灣居住,不准來投資(2022年3月16日);雙城論壇受到批評,他說有本事就把台北的全部陸商趕回去(2022年7月19日)。議員批評共機擾台他還辦雙城論壇,他回說為什麼不(把共機)打下來,請蔡總統把在大陸的台灣人全部撤回來,準備打仗(2022年7月15日)。他這類言論很多,很聳動也可以使不少人信服。但柯文哲先生和關心他言論的人,都應該想想這些話是否正確,以及其真正的目的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