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社会,抗议司法不公的事件,时有所闻。距离全国第一次司改会议至今10年,台湾的司法改革是成功?还是失败?有人将这10年视为关键的时期,更有人寄望尔后10年,台湾能迈入更为成熟的法治氛围。
有人对今日的司法失望,有人对明日的司法寄予厚望,但不可抹灭的是,台湾从戒严到解严,有一群默默付出的法律人,为今日的法治筑下深厚的基础。他们的热忱与理想或许能让我们看到未来法治社会的一盏希望烛火......
身穿黑白两色衣袍,穿梭法庭间,冷静、自信、辩才无碍。「律师」这个令人称羡又敬畏、捍卫公平正义的角色,面对压力与不公时,理想与信念如何敌过现实的考验与诱惑?
台大法律人 因理念结成莫逆之交
1950年代中末,四位年轻人或为理想、或因际遇先后进入台湾大学法律系就读......
「我从初中开始,就立志当律师!」赖浩敏律师不仅身上的西装有型,配合黑白交错、略显浪漫的发间,更是流露出风雅的品味。
「父亲希望我不是当医师就是当法官,既然我后来还是决定读文科,那就当法官了!」范光群律师话语中浓浓的客家腔调,与时而流露的坚毅神情,形成恰好的和谐感。
陈传岳律师,说话声调平缓略显感性,举止中散发一股学者风范的气度。他说,读法律是冥冥中自有的天意。
而一脸慈祥笑意,下属形容是活菩萨,外表酷似「肯德基爷爷」的黄柏夫律师,则是舍弃了艺术家梦想,走入法律之路。
他们是法律事务所的合伙人,是同学、是学长学弟、是连襟、是好友,更是彼此在漫漫的法律人生涯中,实践自我价值的最忠实支持者。
利益均分 完成合伙「不可能的任务」
「我们可以说是一拍即合!本来都有共同的理想、相同的理念,将来想共同创造一个甚么东西,所以在发生的那一瞬间是很快的!」陈传岳如是说。他们回忆着,几通电话的沟通,几秒钟就决定了合伙的关系,也定位了日后的法律人的角色。共同的契约更是令人跌破眼镜,仅仅一页,里头写着「利益均分」!
看似瞬间即成,合伙的形式却被当时的律师界视为「不可能的任务」。有人说律师喜欢独来独往,合伙后的劳务与收入的分配,更是合伙关系中一大挑战。在当时这样的合作关系及规模,没有成功的先例。有人更「铁口直断」四人的合伙关系「不过半年,顶多一年」。
而今,35年后,四人创立的「万国法律事务所」(Formosa Transnational Attorneys at Law),从占地47坪到百坪、再到目前占地近千坪,旗下拥有150名员工,超过70位本国律师、5位外国顾问,堪称是台湾第一个本土的、最大的法律事务所。
四位律师异口同声地形容彼此的交情:「真的是比亲兄弟还亲!」他们互望了一下,又说:「好像没有甚么意见不合或争吵的时候。我们会尊重少数。」陈传岳则如此形容:「我们都没有后顾之忧。」因为他们彼此知道,无论有甚么事,都可以完全倚赖另外三人。
艺高人胆大 台湾法律界公平正义的堡垒
连续获得多次亚洲杰出律师奖的郭雨岚,形容老板们是「高手中的高手」,个个是「艺高人胆大」。
而旗下的程春益律师以「这是台湾法律界公平正义的堡垒」来形容四位创所律师打造的法律天地。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董事、林永颂律师则说:「参与台湾早期的社会改革,像这样大的法律事务所,他们是『先锋』!」
从事台湾司法改革与人权运动近20年,目前担任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的万国资深合伙律师顾立雄说:「在我年轻的那一段岁月,至少在我30岁之前,他们形塑了我对于一个律师应该做哪些事情的认知。」
不如归去 解严前司法扭曲下的坚持
回首大半生的律师生涯,除了赖浩敏原本就以律师为志业外,对范光群、陈传岳、黄柏夫来说,「当律师」纯属「美丽的意外」。三人任职了近10年的司法官生涯,而这段岁月让三人亲历解严与司改前,台湾司法体系的腐败与弊端,也埋下他们日后对台湾司法改革付出的引线。
曾因忽略上司的「关照」,黄柏夫被调离职位。「在那个戒严时期很难坚持独立审判,上面的长官多多少少都会想要来左右你的决定,所以我当法官并不愉快。」他接着说:「我们是既不入党,也不听上面的话,所以处境相当艰难啊!觉得不如归去!」
对于法官无法独立审判,范光群也有深切的无奈与不认同。他说:「当时,判决书要宣判以前,要先给院长看,院长盖章后才能宣判,这叫做判决书的送阅制度,我非常反对这个制度,违背审判的独立。」范光群理想中的法官形象与现实有极大的差距。
陈传岳则感慨地表示,在早期不健全的司法环境中,法官的人格常被扭曲。他举了一个令人莞尔又不可思议的例子:「当法官穿法袍去开庭途中,遇到有人向你敬个礼,很自然地反应,也会答个礼。但是你一答礼就出问题了,跟你敬礼的人可能是司法黄牛,他跟他当事人讲说:『这个法官我认识,只要给我钱,就可以去跟法官关说。』这个当事人就受骗,我们就背黑锅啦!」
「为了不愿背黑锅,见人家敬礼,就不回礼。结果同学、朋友就说:『你当法官有甚么了不起,怎么那么骄傲!』那怎么办?回礼也不对!不回礼也不对!从此之后,法官走路时不直视,也不与人打招呼,不是仰头望天空,便是低头而行。」陈传岳讲得十分生动,令人对于当时扭曲的司法环境有了更深的感受。
原本认为自己适合当法官的陈传岳,也只能弃甲投降了:「我是认真地做法官,但是做到后来我不得不离开法院。有人说我是逃兵,我说,当一根蜡烛已经燃烧到快要被消灭的时候,如果他为了生存而离开,老天应该也会原谅他吧!」
一生奉行 坚守正派、诚信法律人形象
是逃兵?是壮士?失望的三人辞去任职近10年的法官之职。为了坚守正派、清廉的法律人形象,另辟理想之路似已势在必行。
「我们就是要坚持正派、清廉,如果你不正派的话,那些党政的力量马上就会左右你。所以我们当法官绝不贪污,从头到尾清清白白。我们知道,我们有一点问题,一定是遭殃的。」黄柏夫以缓慢有力的语调道出一生奉行的信念。
而当时,已经执业10年的赖浩敏也对日渐庞大的律师事务感到力不从心。「从我做律师开始,一直到我们合伙要成立的时候,司法界或社会大众普遍存在着甚么想法?『没钱不能打官司──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说,『有钱判生,无钱判死』。当时社会对司法的想法与评价就是这样。」
1974年,原本是旧识的四人「一拍即合」,共同设立了万国法律事务所。
谈到合伙之初,赖浩敏说:「开始的时候,很多当事人问:『哪个法官你认识吗?』甚至有人说:『能不能帮我们去走动、走动?』我回答说:『抱歉,我们不做这种事!』听到这样的答案,有的当事人就离开了,案子就没了。」
「我们不信邪,不相信正派经营做不起来!」四人分组领军,期以正派、专业建立口碑与形象。
35年过去,位于台北市精华地段的千坪办公室,不久前全新装潢,简洁的格局,稳重中带着风雅,似乎是主人们走过现实考验与理想试炼的最佳证明。
目前担任万国执行合伙律师的黄三荣则说:「外面对我们的评语,我的理解是说,你只要诉讼碰到我们,就要『皮绷紧一点』,就是你要好好认真处理。要不然,我们这部分一定是很踏实、很认真,整个的主张一定会很扎实的。」
万国合伙律师程春益以下的这番话,则说明了这四个法律人坚持的精神已经生根:「我们非常谨守分际,特别是伦理风纪的要求,还有道德的要求。也许法律上没有问题,可是道德上我们会考虑。所以我们宁可丢掉一个案子,不赚那笔钱。」
倾囊相授 开创法律界「师徒制」先河
四位创所律师创建法律事务所后,分组亲自带领新进律师,从案件讨论、亲手修状子、法庭上的准备与辩护、与当事人间的应对等等倾囊相授,开了法律界「师徒制」的先河。
「这种师徒制是很重要的!每一位律师都从不会到会,如果有一个人可以跟,因为这不是理论喔,当然你可以摸索啦,但是你摸索就是在牺牲当事人的权利。」林永颂感叹台湾律师的养成,不如医生的养成:「从住院医师,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总医师、主治医师......有一定的流程。」
当年也曾经是「万国人」的林永颂律师,目前自立门户拥有自己的事务所。他表示,四位创所律师当年的带领,让他在今日的「带人」起了很大的示范作用。
郭雨岚形容执业律师的风险就像开车,不明的路况与随时交错而来的车辆,都可能造成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危险。「我觉得幸运大概就在这里吧!」郭雨岚佩服地说,四位创所律师从不会「小家子气」地吝于教授。也因此,他们打造的天地有「台湾律师培训所」的美称。
除了专业的素养,四位创所律师对司改的用心对后辈也起到很大的作用。程春益说:「他们比较有传统法律人的性格,比较重视公平正义、人权的想法。这个想法始终是事务所整个生命的核心。所以后来不管是司法改革、宪政改革或是有一些社会运动,事务所都扮演一个主导的地位。即使不是站在前面,也是在后面推动的一个主要的力量。」
「大学读了这么多法律,对于公平正义、人权的想法,会发觉这不只是书上的东西,不是一个抽象概念的东西,是一个可以实践出来的东西。让法律实践,让公平正义得到具体化,这也是一个律师对社会的贡献。这一点他们四位给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不是嘴巴讲讲,事实上他们在实践,身教影响最大。」程春益说。
目前在东吴大学法律系兼课的程春益合伙律师,在万国已近20年。他十分珍惜自己的幸运:「庆幸到这样干净的地方来,没被污染。刚考上的律师,选择一个好的指导律师,是非常重要,如果找错了,会毁了一辈子。如果指导律师风评不好,一方面自己会被贴标签,二方面也会学习到偏差的观念。」
正派经营 荣耀归功台湾社会
四位创所律师用超越半甲子的时光,为后生晚辈上的一门法律课,不仅是互信包容的相处之道,更道尽一个法律人该有的专业素养与社会责任。
谦和的黄柏夫律师诚恳地将他们今日的成就,归功于台湾的社会:「因为我们生长在台湾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我们才有成功的机会。但是,也是因为我们有这样的坚持,让社会肯定说,正派经营也可以成功!所以鼓励年轻人,或者是其他的律师,也可以走这一条路!」黄柏夫这番话,正说明了四人的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