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前期)六四以後,中國通過了《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面對九七,我除了不斷以寫稿等方式繼續抗爭,也考慮個人的「退路」,期間兩次被沒收《港澳同胞回鄉證》,也益發激起我支持末代港督彭定康的政治改革措施,並且考慮移民。
我這樣「反動」,少不了成為左報的批判對象。我在新華社有朋友,所以知道,那些批判文章多為新華社寫作班的大作,交給左報發表。例如1985年港澳辦主任姬鵬飛訪問香港,香港人表面尊稱為「姬老」,實際上也有「基佬」(同志)之意,我是嚴肅批評他的一些講話,也因而被《大公報》的文章攻擊。可是這些人的馬列水平肯定沒有我高,我用馬列主義來回擊,他們就無法吭聲。所以後來多年平安無事。
1991華東水災與文匯報論戰
1991年華東發生嚴重水災,香港有大規模的賑災活動,我也捐了一千港元,我還特地捐到《文匯報》的戶口,不過用的是英文名。7月12日我在《經濟日報》發表〈天怒人怨哀中國〉的文章,批評中國政府忙於階級鬥爭而忽視農田水利,並且認為「災源在北京」,還連上六四而認為是「天人感應」。我希望聯合國與國際紅十字會監督捐款的使用,避免被貪官汙吏吞掉。
大概最後那個原因「阻人發達」,第二天《文匯報》對我進行「革命大批判」,發表一篇署名文章〈反華反共反昏了頭──林保華對華東水患幸災樂禍說明甚麼?〉
文章說:「林氏自己不顧同胞之苦,不施援手也就罷了,何必如此幸災樂禍呢!」真是豈有此理,那天的《文匯報》刊出一大串捐款者的名字,就有我的英文名。沒有調查就這樣亂扣帽子?可是我不作個人辯護,因為這是小事情,問題是我哪有幸災樂禍?因為當時我也呼籲大家捐款,只是同時呼籲監督而已。
他們還說:「林氏身為黑頭髮、黃皮膚的炎黃子孫,為何卻對自己同胞、自己祖國如此冷酷無情?」且不說「中國人殺中國人」是中國的常態,「炎黃子孫」之說就根本站不住腳,而且這種皮膚、頭髮顏色的說法我一直認為是種族主義論調,在西方國家是會被告的,但是華人社會習慣這種種族主義說法。
他們還有以下一段:「林氏借國內洪澇,大發其希望大陸有『重大變故』的夢想,亦即是妄想中共和中國政府垮台,中國陷入一片混亂。可見此人對中共和中國政府仇恨之深。然而,清楚其底細的人都知道,中共、中國政府過往待他並不薄。正是因為中共及中國政府的關照,他得以畢業於國內名牌大學,爾後又有一份不錯的職業。他自己也公開承認過,即使在『文革』那些年代他也未受過迫害。林氏來港後卻利用香港的『言論自由』盡情反共反華。今天竟然在國家急難之時,利用愚昧的『天人感應』來反共反華,真是反昏了頭了。」
他們引述我的個人資料,是我對當時是新華社幹部,如今成為《文匯報》總編輯劉再明的談話內容而加以歪曲的。批判我的文章放在第四版,第一版是劉再明親自撰文頌揚香港首富李嘉誠的捐款行動。我也知道,他不可能一天寫頌李批林兩篇文章。所以不久校友會活動他見到我說文章不是他寫的,我說知道,我根本不在乎。
他們對我「天人感應」之說也很冒火,但我以毛澤東也相信「天人感應」來駁斥,反說他們無知。因為毛澤東貼身護士孟錦雲說過周恩來逝世那天吉林下流星雨,毛就說起「天人感應」問題。
其後《文匯報》連續用不同名字發表繼續批判我的文章,我也在《經濟日報》寫了三篇文章回應,時間長達一個月。
與《人民日報》筆戰
但是事態後來發展成為《人民日報》與港台輿論的筆戰。8月2日,《人民日報》發表〈強大的凝聚力〉的「本報評論員」文章,把中國大陸、港澳台和海外僑胞的捐贈上綱成「對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高度信賴」。這種得了便宜還賣乖,把人道情懷說成擁護共產黨的無恥言論自然引起港台輿論的不滿。《人民日報》接著在8月23日又發表〈究竟誰在扭曲事實?〉的文章,進行詭辯,扣上有人「想藉此機會挑撥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同祖國大陸的關係」的帽子。
8月2日的評論,敘述中國大陸、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的中華民族是一個整體,「其中任何一個地方都是偉大祖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文中用的是「地方」,亦即只要是中國大陸、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僑胞住的地方,都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暴露出中國征服世界的野心,是「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歪理的延續。我於1991年8月28日在《星島日報》發表〈人民日報筆戰港台輿論〉指出這一點嚴重問題後,這場筆戰就此停止。
我不只是為自己與左報筆戰,還不惜為別人出頭,因為我看不慣左報對香港新聞自由的霸凌,更反對他們的種族主義論調。
1995年3月29日,我在《星島日報》發表〈中共粗暴打壓香港兩傳媒〉的文章,這兩傳媒指的是《信報》與《明報》,感謝《星島日報》沒有因為同行的門戶之見而不願意刊登這篇文章,因為連《明報》自己都不願刊登我這篇文章。
左報攻擊《信報》的「本報評論」,誤以為是林行止執筆,對林進行人身攻擊,說他「有黃皮膚,有黑頭髮」,惟獨少了一樣東西,「一條中國人的脊梁」。對《明報》是批判「吹捧」司徒華選立法會議員,以及對中國國務院副總理的差額選舉做法的評論。我的文章也引發《文匯報》以「讀者來論」來攻擊我:「我看他『保英』是真,『保華』是假。」我看了好笑。
我以「凌鋒」在《新報》「界內界外」的專欄在1994年11月為曾是中國乒乓球國手何智麗(小山智麗)辯護。她由於被不公平對待離開國家隊而嫁給日本人,而且在國際賽事打敗中國冠軍鄧亞萍而被中國人罵為「漢奸」。從而我也被「來論」攻擊:「凌鋒在吹捧何智麗的同時睜眼說瞎話,故意貶低中國隊『技不如人』、『輸了風度』、『民族沙文主義』等等,一派非出自中國人之口的胡言亂語,經不起事實的反駁。」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說我非中國人,後來倒是成了事實。我羞於與這種中國人為伍。(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