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政府最近對於「西方金融資訊供應商」加大限制,預期將引發新的國際貿易糾紛。
英國《金融時報》5月1日報導,根據中國國務院網站4月30日發布的規定:「外國金融資訊供應商可以在中國進行業務,並且受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管理。」以上不是重點,重點是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商投資金融資訊服務企業......不得開展新聞採集業務。」
這項出乎意外的禁令被商業界高層視為違背了中國與美國、歐盟和加拿大去年11月達成的協議,協議中允許彭博社、道瓊斯和湯森路透社等公司在中國銷售資訊給金融和企業客戶。11月的這個協議,不僅限於股票市場指數和匯率等這類金融資訊,對於包括新聞在內的資訊採取了一個寬鬆的定義。
由於美國、歐盟和加拿大去年向世界貿易組織申訴,對於北京要讓官方的新華社成為外國金融資訊供應商的壟斷管理單位表示不滿之後,才達成了這個協議。西方金融資訊服務業一直把去年底簽訂的這個備忘錄,視為保護主義開放的勝利。
不過,知情人士表示,保護新華網的勢力於最後時刻介入干涉,導致中國國務院最新發布的規定決定「沿襲舊法」。中共50多年一直要求外國新聞機構只能透過新華社銷售信息給中國媒體客戶,以達成封鎖新聞自由的目的,確保新聞不會未經審查就傳達給社會大眾。
道瓊新聞報導,根據新規定,外商金融資訊公司的管理機構現在是部級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由該辦公室和商務部以及另一個政府單位發布的新規定6月1日生效。
這項規定表示,中共對於提供市場分析到資料和圖表等一切訊息的金融資訊供應商,和美聯社、法新社這類傳統的新聞機構,明顯區別對待。目前已經在中國營運的外國金融資訊供應商必須向新的監管部門──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提出申請繼續營運,批准文件的有效期為兩年。
輿論普遍認為,構建公民社會是提高社會透明度和新聞自由的根本保障。中國近年來許多重大社會事件都是先在網路上披露,然後成為公共話題,網際網路上的全民報導也往往比傳統媒體更及時、全面、豐富。以中央電視台(CCTV)大火為例,全程均有民眾以行動電話、數碼相機拍攝的照片或短片傳到網上,速度遠遠超過了中共官方媒體,為民眾了解社會事件另闢蹊徑。
此外,媒體報導中共也將發表一項新制度,強行要求在大陸製造販賣的外國家電廠商「公開技術情報」,即公開相當於控制產品軟體設計程式的「原始碼」(source code),中共官員可前往生產據點檢查,若拒絕,產品將無法在大陸販賣或對中國出口。這項制度造成企業智慧財產權外洩的可能性很高,美、日、歐均已表示強烈反對,要求中共撤回這項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