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動通訊市場大爆發以來,谷歌Android系統手機一向是蘋果iPhone與iPad的最大敵人。偏偏Android陣營的三星卻是蘋果的重要供應商,蘋果這個嚴師過去教出了三星這個高徒,如今卻成為最大的威脅。
蘋果、三星專利纏鬥不休
2011年4月15日,蘋果便對三星發動侵權的訴訟。蘋果指控三星剽竊了專利與商標。蘋果指控,三星的Galaxy S 4G、Epic 4G、Nexus S智慧型手機和Galaxy Tab平板電腦等,無論介面、外觀與設計皆和iPad以及iPad2近似,於是提出三星停止銷售平板類產品之要求,並索賠25億美元。
接下來,在2012年8月24日,美國加州聖荷西地區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三星應賠償蘋果10.5億美元。隨後三星也反告蘋果抄襲,表示蘋果侵犯了多項三星的專利,如3G的技術等,而陪審團卻宣判蘋果沒有侵權,三星針對蘋果提出的專利權控訴一概遭駁回。
但蘋果並非大獲全勝,訴訟一度延燒十國。在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宣判蘋果侵犯三星兩項專利,須賠償1.765萬美元;三星侵犯蘋果一項專利,得賠償2.2萬美元。在日本與英國的法庭,蘋果也吞了敗仗。在這之前,蘋果對三星、摩托羅拉行動使用的觸控螢幕軟體的專利訴訟也在德國吞敗。
2012年7月,英國法院判定三星並無侵權,且要求蘋果在網站上聲明此事並道歉。蘋果確實刊登了致歉信,但內容誠意不足,語帶諷刺表示「(三星)沒有我們酷」,被英國法院要求於48小時之內重新道歉。
官司就這樣結束了嗎?尚未。
蘋果預期要再新增「禁售清單」Galaxy SIII(兩種版本)、Galaxy Note以及Galaxy Note 10.1之際,三星同時也表示,蘋果若在iPhone 5上使用LTE,也將提告。這場官司將在2014年開庭審理,而預計雙方在2014年也會為更多專利技術在法院大興訴訟。
蘋果「舞劍」 意在「谷歌」
那麼,蘋果為何對三星如此嚴加防範呢?蘋果是將目標對準三星的合作夥伴──谷歌(Google)為主的Android平台,抑制其市場的成長。谷歌Android系統的市占率大幅領先蘋果的iOS系統。在美國,Android的市占率有52.5%,iOS為35.9%;而在中國,2012年第一季,Android系統的市占率是67.4%,iOS系統僅達16.7%。
坊間也有一種說法:蘋果只針對手機廠商打擊,其背後有策略。Google現任執行長艾瑞克‧施密特(Eric Schmidt)也曾公開表示疑惑:「蘋果控告了所有Google Android系統的夥伴,但為何不直接告Google?」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相較於主要營收來源為線上廣告的谷歌,對製造硬體的手機廠商索賠容易得多。再者,判決三星侵權,影響層面也包括其他採用Android系統的手機品牌。
而自2010年起,蘋果與台灣hTC手機製造商宏達電之間的專利訴訟,已在2012年11月10日達成和解,雙方同意為期10年的專利授權條款,細節未公開。三星已向美國法院要求得知這項授權書的細節,而法院也裁定蘋果必須提供協議書供三星參考。
這場世紀官司是蘋果對三星,或蘋果對谷歌之間的市場保衛戰,表面上是單純針對產品,但不難看出,專利技術才是他們最在意的部分。也許,回歸產業本身才是最基本的永續經營之道,研發與收購專利同樣重要。
消費者希望自己才是贏家
廣泛討論蘋果相關產品話題的AppleLife網站站長許明元表示,以革新的角度來看,蘋果領先其他競爭者,因此專利訴訟已經成為蘋果與其他公司不可避免的狀況,尤其是賈伯斯時代,Apple幾乎無法容忍任何類似iPhone、iPad設計的商品。現在的執行長庫克雖然風格較為平和,但是仍然對於許多訴訟有著必贏的決心。
許明元認為,科技商品其實很容易有仿效或功能重疊之處,三星在許多商品上的確都有蘋果的痕跡,但是這不代表蘋果就完全沒有仿效其他品牌的地方。兩大公司之間的專利訴訟已經讓歐美許多國家對於現有的專利法律開始檢討,讓標準必備技術以更圓融的方式授權給他人使用。對消費者來說,應該都希望兩家公司會因為在乎專利而投入更多心血在新功能上,而非把錢全部都砸在律師費用上。
紐約《看中國》報紙評論作家萬厚德觀點:
做賊的總是會喊捉賊,久了,就分不清楚誰是賊了,一場場「羅生門」的戲碼就此拉開。蘋果摸不清韓國「甚麼都可以是韓國人的」習性,也不像台灣LCD產業遭受過「抓耙仔」之苦的下場。養虎為患莫甚於此,相較之下,郭台銘鴻海集團的忠心耿耿,蘋果內心該是寒天飲水了,這回毛利總該讓一讓了吧!